扬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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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农业农村工作单项考评先进单位的决定

2012/01/31 4.9k 阅读 211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2011年,全市各级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在农村造林绿化、植保社会化服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业保险、村级组织“四有一责”建设等方面实现了新突破、取得了新成效,农业农村保持了持续向好的发展势头。根据《关于印发<2011年扬州市农业农村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扬办发[2011]46号)精神,经考核评比,决定对农村造林绿化等七个单项考核的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具体名单附后)。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促进我市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农村持续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2011年度农业农村工作单项考评先进单位名单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 

2011年度农业农村工作单项考评先进单位名单

一、农村造林绿化

仪征市、宝应县、邗江区

二、植保社会化服务

邗江区、仪征市、高邮市

三、水稻机插秧及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

仪征市、江都区、邗江区

四、农村河道(河塘)疏浚整治

仪征市、江都区、高邮市

五、高效设施农业保险

江都区、宝应县、仪征市

六、村级组织“四有一责”建设

仪征市、江都区、邗江区

七、上争支农项目资金

宝应县、高邮市、江都区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