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
市政府文市政府文件

市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商贸流通业先进集体的决定

2012/01/31 9.6k 阅读 398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2011年,全市上下抢抓机遇,锐意进取,迎难而上,有力推动了全市商贸流通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全市商贸流通业提速发展,经考核评比,决定对2011年度全市商贸流通业先进集体予以表彰。

一等奖:广陵区人民政府、江都区人民政府

二等奖:邗江区人民政府、宝应县人民政府、仪征市人民政府

三等奖:高邮市人民政府、原维扬区人民政府、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希望全市上下向受表彰的集体学习,振奋精神,克难奋进,按照商贸流通业提速发展的目标和要求,推动商贸流通业转型升级、跨越发展,为加快推进“三个扬州”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