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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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2024/05/22 1.7w 阅读 410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3日


市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

一、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

(一)制定项目

1.《扬州市老年人优待条例》

起草单位:市卫健委、市民政局

2.《扬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起草单位:市发改委

3.《扬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促进条例》

起草单位:市妇联

4.《扬州市高素质技能人才发展促进条例》

起草单位:市人社局

5.《扬州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规定》(“小快灵”立法)

起草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

(二)调研项目

1.《扬州市产教融合促进条例》

起草单位:市发改委

2.《扬州市南水北调水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

起草单位:市交通局

3.《扬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起草单位:市住建局

4.《扬州市消防条例》

起草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

注:起草单位报送以上地方性法规制定项目草案、调研项目草案初稿和调研报告的时间,按照《扬州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计划》执行。

二、政府规章项目

(一)制定项目

《扬州市电子印章应用管理暂行办法》

起草单位:市数据局(市政务办)

报送时间:2024年8月20日前

(二)调研项目

《扬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修改)

调研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报送时间:2024年11月20日前

(三)规章实施周年报告项目

《扬州市快递服务监督管理办法》

报告单位:市邮政管理局

报送时间:2024年8月20日前

(四)规章立法后评估项目

《扬州市南水北调水域船舶污染防治办法》

评估单位:市交通局

报送时间:2024年9月30日前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