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主动作为、无私奉献,便捷迅速、保质保量地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了一批社会矛盾纠纷,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经过推荐和评选程序,现决定扬州市总工会等14个单位获“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马爱民等12名同志获“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以上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开拓进取,再创佳绩。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广大法律援助志愿者要向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凝心聚力,恪尽职守,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为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强富美高”新扬州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
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名单.doc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