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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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结果的通报

2018/12/11 1.4w 阅读 327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主动作为、无私奉献,便捷迅速、保质保量地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了一批社会矛盾纠纷,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经过推荐和评选程序,现决定扬州市总工会等14个单位获“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马爱民等12名同志获“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以上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开拓进取,再创佳绩。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广大法律援助志愿者要向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凝心聚力,恪尽职守,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为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强富美高”新扬州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名单.doc

      2.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名单.doc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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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