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
市政府办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三批市特色产业园和生态工业园认定结果的通知

2016/07/07 1.2w 阅读 209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推进工业集中区整合提升特色发展的意见》(扬府发[2013]162号)和《市工业集中区认定办法》(扬府办发[2014]77号),由市工业集中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审,并经市政府同意,认定宝应县柳堡工业集中区、邗江区北山工业园、广陵区头桥工业集中区、扬州环保科技产业园等4个工业集中区为“扬州市特色产业园”,仪征市新集工业集中区、邗江区北山工业园等2个工业集中区为“扬州市生态工业园”,现予以公布。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30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