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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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第二批市特色产业园和生态工业园认定结果的通知

2015/12/24 1.9w 阅读 517 点赞

关于公布第二批市特色产业园和生态工业园认定结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相关部门:

根据《市政府关于推进工业集中区整合提升特色发展的意见》(扬府发[2013]162号)和《市工业集中区认定办法》(扬府办发[2014]77号),由市工业集中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审,并经市政府同意,认定邗江区方巷工业集中区等4个工业集中区为“扬州市特色产业园”、广陵区李典工业集中区等2个工业集中区为“扬州市生态工业园”,现予以公布。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16日

附:

第二批市特色产业园名单

1、邗江区方巷工业集中区

2、宝应县城西工业集中区

3、宝应县氾水工业集中区

4、高邮市菱塘工业集中区

第二批市生态工业园名单

1、广陵区李典工业集中区

2、江都区高端装备产业园(丁伙园区)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