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市区直管公房管理,合理配置直管公房资源,保障国有房屋不动产物权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扬州市政府印发了《扬州市市区直管公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1、问:《办法》修订出台的背景?
答:我市现行的《扬州市市区直管公房管理办法》(扬府规〔2012〕13号)自2013年1月12日起施行,至今已超过十年时间,存在一些与新形势不相适应的情况:法律法规层面,直管公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较大调整,且一般性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效力通常为5年;工作实践层面,由于机构转隶,直管公房管理权限变更等原因,市区直管公房管理出现了许多新问题需要解决;经济效益方面,市委、市政府对直管公房管理提出了活化利用的新要求,进一步规范直管公房的管理主体、管理权限、管理内容和管理方式,有助于促进市区直管公房活化利用和资产盘活,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因此,修订出台《办法》成为当务之急。
2、问:《办法》制定的主要依据有哪些?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建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积极稳妥地推进公有住宅租金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3、问:《办法》的出台有哪些意义?
答:《办法》的出台将为我市当前以及今后一段时期做好市区直管公房管理提供政策纲领,对进一步加强市区直管公房管理,高效利用公房资源,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有机更新,增进民生福祉等具有重要意义。
4、问:《办法》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答:《办法》共七章三十二条,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增加了第二章公房资产和档案管理。进一步明确了市区直管公房不动产权的转移、变更、注销等不动产登记及相关档案的管理规定。
2.对原《办法》第三章承租权转让、第四章承租权变更、第五章收益使用管理等内容进行了整合。进一步规范市区直管公房转租、转让、有偿退租等工作。
3.增加了第四章征收权益保障。主要是针对在征收工作实践中,直管公房被征收的权益未能得到保障及被征收房屋的安全管理出现漏洞而制订。
4.其他条款内容的修订。
5、问:《办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办法》适用于市区范围内直管公房的资产、租赁、使用、安全、修缮等监督管理活动。《办法》所称直管公房是指市区国有土地上由直管公房管理单位代表人民政府直接支配、管理的公有房屋,包含直管居住用房和非居住用房及其院落、门楼等附属建(构)筑物。公租房(廉租房)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6、问:《办法》什么时间开始施行?
答:《办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6月30日,有效期为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