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扬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扬州市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行动计划》的起草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深刻阐明了统筹兼顾保障基本和满足多元需求,推动实现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双轮驱动、协同发展的主要目标。今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国办发〔2024〕1号),对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促进事业产业协同,加快银发经济规模化、标准化、集群化、品牌化发展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相关工作部署,切实抓牢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窗口期,不断扩大养老服务供给、提升服务水平,培育具有扬州特色的高品质养老服务模式,让更多老年人共享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市民政局牵头起草了《行动计划》。
二、《行动计划》的起草过程
为加快推动工作落实,2023年11月,我局在对省内外先进地区养老服务业发展进行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我市实际情况和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经过研究讨论、斟酌修改,形成《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2023年12月6日至2024年1月10日,《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先后三次向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和市发改委、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医保局等养老服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共收到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及建议15条,已全部采纳。2024年1月,我们对修改完善后的《行动计划》进行了合法性评估和公平竞争性审查。
三、《行动计划》的工作目标
通过“1+4”养老服务体系的完整构建,实现养老服务保障坚强有力、养老设施网络全面覆盖、原居养老供给丰富多元、医养结合成效更加显著、服务业发展优质高效。力争至2026年,全市改造提升6所县级示范性养老服务机构,6个乡镇(街道)级医康养护综合服务中心,建成运营1个市级集医康养护于一体的高品质养老服务示范项目;新增6家四级以上养老服务机构、10个以上优质养老服务品牌、1000张中高端养老服务床位,加快推动“兜底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选择”的多层次养老服务格局基本形成。
四、《行动计划》的具体内容
《行动计划》共分三个部分,分别阐述了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主要涉及5个方面内容,由养老服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和功能区管委会抓好落实。
一是聚焦顶层设计,促进规划引领政策保障体系更加科学。编制完善《扬州市区养老设施布局规划》,打造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重点推动中高端养老服务设施布点;加快研究制定高品质养老服务业发展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联合高校着力培养养老服务和管理人才,落实补贴政策,畅通晋升通道,强化人才保障。
二是聚焦困难群体,促进兜底保障养老服务体系更加有力。着力推动县级示范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提升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服务品质;加快研究困难家庭失能老年人多渠道补贴制度,满足老年人刚性照护服务需求;完善居家重点老年人巡访关爱制度,通过智慧化手段全面提升服务效能。
三是聚焦社会老人,促进城乡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持续培育引进市场主体,不断提升颐养社区、农村互助养老睦邻点运营质态;围绕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构建因地制宜、形式多样的多元化助餐服务体系;积极引导本土品牌物业、家政等企业参与养老服务领域,促进多业态融合;打造“家门口”老年大学,持续丰富专业化为老服务供给。
四是聚焦失能老人,促进长期照护养老服务体系更加优化。通过引导支持医疗机构开办养老服务机构或增加养老服务项目、养老服务机构内设医疗功能、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毗邻建设等,打造一批“一站式”“一体化”医康养护服务机构;进一步完善全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机制,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医保结算方式,全面有效提升医养服务能力。
五是聚焦中高收入老人,促进高品质养老服务体系更具特色。推动扬子江文旅集团组建康养集团,打造市级高品质养老服务示范项目,强化品牌机构连锁化运营,吸引省内外中高收入群体来扬养老;新增一批四级以上养老机构、优质养老服务品牌和中高端养老服务机构床位,增强品质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加大与苏州康养集团等知名品牌企业合作交流,进一步拓展服务版块,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
五、《行动计划》的保障措施
一是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市养老服务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和牵头抓总作用,推动形成市、县(市、区)、街道(乡镇)上下联动,各部门相互协调的工作格局。切实完善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形成工作推进合力。
二是加大多元投入力度。完善政府投入机制,提升精准化投入水平,将计划中所涉项目经费及时纳入年度预算安排、纳入养老服务项目资金统筹安排,确保项目有序推进。鼓励引导慈善组织、公益爱心企业和社会人士给予项目和资金支持,进一步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三是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市县两级政府加强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地区,在资金、政策、项目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对工作推进缓慢的地区进行及时通报。
四是加强项目绩效评估。常态化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配置及利用状况、居家养老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绩效状况进行评估,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队伍、设施设备条件、管理水平、服务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估,建立养老服务机构的信用档案,促进养老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