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治目标
即日起至2024年6月底,对所有居民小区实施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整治目标是全面打通小区应急救援通道,确保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到位,消防警醒标识张贴到位,通道障碍物清理完毕,违停、占道、封闭堵塞应急救援通道等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和纠正,停车资源供需矛盾突出的小区通过周边单位建立停车资源共享联盟、拓展小区内停车资源等办法得到明显缓解,居民共同守护应急救援通道的意识显著增强。
二、重点任务
建立停车资源全口径信息管理系统。推动供需矛盾突出小区与周边单位建立停车资源共享联盟。全面整治小区停车难、停车乱的问题。全面整治小区消防车通道线路不明、标识不清、被占被堵,消防设施无法发挥作用、急救器械设备配备不足等问题
三、职责分工
(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牵头组织本辖区居民小区应急救援通道秩序整治行动,要明确分管领导和主办部门,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强化对小区应急救援通道秩序的突击整治和常态长效维护,梳理停车资源供需矛盾突出小区周边可共享停车资源并统筹解决好居民停车难问题,加强停车场建设和停车资源统筹管理,确保小区应急救援通道始终畅通无阻。
(二)公安分局。负责协调治安部门和各派出所,对接相关职能部门及各镇(街道),建立工作专班和联动机制,整体统筹推进居民小区应急救援通道秩序整治行动各项相关工作。对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通行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由公安机关查处的消防违法行为,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受案调查,依法打击处理。
(三)交警三大队。推进停车资源信息统一管理和智慧化统一调度引导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建立停车资源共建共享联盟;依法查处小区外占用主、次干道违停等影响消防车、救护车通行的违法行为;科学施划小区周边道路路面临时停车泊位。
(四)消防救援大队。强化对居民小区应急救援通道的日常监管,督促规范消防车通道划线、标识设置和日常管理工作,张贴消防车通道管理通告。查处停车占用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设施使用等违法行为。对于内部道路狭窄、消防车难以通行的小区,指导小区物业管理单位设置微型消防站、配备消防器材装备、落实人员值班值守。督促小区物业管理单位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五)建设局。牵头推进全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督促落实物业服务单位的小区应急救援通道维护责任,加强小区内日常巡查,积极参与停车联盟建设,及时劝阻占用和阻塞消防车道的行为,对不听劝阻的及时报告消防、公安部门。通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等途径,为停车位供需矛盾突出的小区尽可能增加更多的停车位。
(六)综合行政执法局。及时查处居民小区内及周边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违法建设,指导各镇(街道)、社区整治在小区消防车通道上占道堆物、户外经营等行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市容环卫责任。
(七)医疗集团。组织医疗机构,联合消防部门、红十字会、急救中心加强对小区居民急救知识的轮训和宣传教育,强化急救演练和技能培训,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要求配备自动体外除颤仪(AED)等急救器械、设备并定期维护。
(八)信息宣传中心。组织新闻单位加强居民小区应急救援通道保护、停车管理和停车资源共享的社会宣传,及时报道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提高居民知晓度和参与度。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在区公安分局设立居民小区应急救援通道秩序整治工作专班,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交警三大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局、医疗集团、消防救援大队、信息宣传中心职能科室负责人为专班成员,具体负责协调推进小区应急救援通道秩序整治工作。夯实工作基础,各镇(街道)要依托基层社会治理网络,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作用,强化对小区应急救援通道的日常监管,及时更新小区停车资源和需求信息,及时发现并组织纠治阻碍应急救援通道的问题。对能够整改的问题要简化程序,立即整改。提升管理水平。相关部门要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小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定完善消防应急预案;充分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及时发现应急救援通道被堵塞的情况,迅速报警。各职能部门、各小区应急救援通道建设维护中的经验做法。对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应急救援通道不畅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和人员伤亡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