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聚焦“扩、促、兜”出台了五个方面、21条政策措施,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全力促发展惠民生。
一、《通知》在支持企业稳岗扩岗方面,主要有哪些政策?
一是加大企业扩岗政策支持。推动市级先进制造业发展引导资金优先投入开发更多制造业领域技能型就业岗位的项目,市级现代服务业引导资金优先投入为劳动者就业提供更大空间和更多选择的项目,市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优先投入稳定和扩大就业容量的项目。二是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稳岗扩岗服务。扩大“苏岗贷”合作金融机构范围,将服务对象扩大到用工不少于5人的民营企业和不少于3人的个体工商户,支持中小微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岗拓岗。三是延续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4年12月31日。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稳岗返还,社会服务机构、社会团体、基金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参照大型企业实施稳岗返还。四是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继续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按照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见习留用补助政策不重复享受。
二、在帮扶困难群体方面,《通知》出台了哪些举措?
一是加强重点人员就业帮扶。加大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力度,2023-2025年优化提升50个标准化“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兜底帮扶不少于3300名低收入人口、残疾人、特困职工家庭成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等重点群体就业。二是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2023年新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3300个以上,按照一定比例优先安排残疾人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1人就业。三是鼓励企业吸纳失业人员再就业。对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照省定口径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保持1000元/人。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三、在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方面,《通知》有哪些举措?
《通知》聚焦拓岗位、提能力,提出6条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的举措。一是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二是鼓励引导基层就业。继续稳定“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宏志助航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招募规模,对特殊群体学生开展“一生一策”就业帮扶活动。设立乡村振兴特聘岗位,按照“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化”标准,面向社会广泛招聘优秀人才进入乡村工作,对到基层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好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高定工资、提前转正定级、考研加分等支持政策。三是支持国有企业扩大招聘规模,在年度招聘计划中安排不低于50%的岗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四是加大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力度,增扩2023年各高校、市属院所、市属国有企业等单位开发科研助理岗位不少于200个。五是2023年事业单位发布面向2023年高校毕业生的招聘计划数占总招聘计划的比例高于50%。六是扩大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广泛动员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重点在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能源等新兴产业领域,新开发7000个高质量就业见习岗位。
四、“苏岗贷”政策较去年有什么变化?
扩大了“苏岗贷”合作金融机构范围,将服务对象扩大到用工不少于5人的民营企业和不少于3人的个体工商户,支持中小微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岗拓岗。进一步扩大纳入“苏岗贷”融资业务合作金融机构,按照省级部门推送的“苏岗贷”业务企业白名单比对用工情况,建立扬州市“苏岗贷”业务企业名录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