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
政策政策解读

关于对《扬州市社区家政服务网点建设指南》的政策解读

2023/10/25 9.6k 阅读 375 点赞

为推动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引导家政服务充分融入社区生态体系,进一步扩大家政服务供给,增加社区就业,创新消费场景,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社区家政服务网点的新建、改造及经营管理。

一、建设原则

1.规范化统一原则

社区家政服务网点工作人员具备社会责任感、遵守职业道德,履行服务承诺,为消费者和家政服务人员提供规范化服务。社区家政服务网点工作人员“统一培训考核、统一行为规范、统一服务要求”。

2.便民化服务原则

社区家政服务网点要充分发挥社区资源优势,主动承办家政进社区公益性课程和活动,营造良好的家政行业相关工作宣传氛围,提高社区群众的参与度,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深化融入一刻钟便民生活圈。

3.多元化发展原则

发挥社区家政服务企业市场主体作用,调动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等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多元协同,合力推进的原则。创新家政进社区的发展模式,促进家政企业全链条发展能力。推进传统家政服务与居家养老、托育和社区养老、助残、助餐等深度融合,拓展家政进社区的内涵和外延。

4.智慧化运营原则

落实智慧社区建设要求,鼓励建设社区智慧家政服务管理平台,在公共服务、家政管理、设备管理、安防管理等方面提供智能、便捷的服务,满足居民多样化的生活服务需求。推动社区家政服务管理平台与城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对接,促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居住社区延伸。

二、服务功能

社区家政服务网点服务功能应与社区的人口结构、居民消费水平、习惯和方式相适应,以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和社区发展为目标,主要设置8大类家政服务,分别是1.家庭维护;2.管家服务;3.母婴照护;4.病患照护;5.托育早教;6.宠物养护;7.植物养护;8.社区便民服务。

三、建设要求

1、管理服务制度

建立人员管理、质量管理、风险管理、应急管理、信息管理、财务管理、培训管理、台账管理等管理制度;制度公开,证照上墙,公开收费标准、投诉电话、开放时间等。

2、运营资质要求

提供家政服务的各类机构,通过独营、嵌入、合作、线上等方式运营家政社区服务网点。家政企业须通过商务部家政信用系统认证,无不良信用记录,家政企业成立满1年以上;其他机构以嵌入、合作等方式参与网点运营,须具有相应服务资质证书,且机构成立满1年以上。

3、选址布局条件

社区家政服务网点可根据社区规模、居民需求、从业人数等条件,选择线下或者线上设置服务网点,对于老人和儿童较多的社区,宜设置线下社区家政服务网点。综合性的线下示范网点功能完善,合理设置功能分区,可设置接待区、健身康复区、日间照料区、多媒体教学区、宠物寄养区、衣物干洗区、快递收发区、便民服务区等;线上社区家政服务网点应搭建便捷可靠的手机端、互联网端平台,覆盖用户沟通、挑选、下单、评价等各个流程,定期对平台进行信息维护。

4、工作人员要求

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工作人员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从业年龄;工作人员穿着工作服,佩戴工牌,上岗服务时应做到服装统一、规范、整洁,使用普通话与消费者交流,礼貌用语、规范用语。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