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依据国家省市文件精神,围绕制度创新核心要求,积极做好人才评价体系建设,分步骤、精准化地推进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资格,促进国际人才交流合作,推动国际人才在扬州市内便利执业。
2、为什么要出台这个文件?
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引才用才制度,促进国际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资格的有效衔接,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6号)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中、初专业技术资格制定本办法。
3、文件中主要受益的对象是谁?
本办法适用于取得目录内的国际职业资格证书,且在扬州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及管理工作的人员。申报人员不受国籍、户籍等条件限制。
4、文件中有哪些干货?
本文件发布了扬州市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目录助理工程师25项,工程师25项。
(一)外籍专业人才职业资格和职称认定。
完善国际职业资格认定。获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外籍专业人才,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足一定年限,可直接申报相应级别职称。国际专业人才取得职称证书,在扬州市范围内有效,享有与国内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证书同等效力。
(二)创新职业资格与职称申报多领域衔接。
推动国际专业资格评价体系和国内职称评价制度融合。拓宽工程类相关专业资格互认范围;允许取得国际职业资格专业技术人才执业。根据扬州实际,定期对资格目录进行调整、完善。
5、文件主要涉及哪个机关,有没有其他机关?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社局各功能区办事处。
6、群众受益点、受益面在什么地方?
对取得国际职业资格且在扬州市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及管理工作的人员,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设立职称申报点,打破国际、身份、地域、工作形式等限制,提供“一站式”服务的便利申报途径。
7、群众什么时候能够受益?
此文件出台即受益。
8、群众需要经过什么程序受益?需要基层机关干什么?
(一)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资格按属地管理原则,应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查,按照我市职称管理权限,初级报各县(市、区)人社局、功能区办事处,中级报市人社局。
(二)申报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扬州市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资格登记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台胞证等);
(3)学历证书。取得国(境)学历学位的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国际职业资格证书;
(5)在扬州工作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外国人、港澳台工作许可证等);
(三)各受理部门根据申报情况,适时组织专家评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议认定。
(四)经审议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将授予其相应的职称证书,并发文予以认定。
9、如果受益受影响,应该找谁来解决?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0514-80978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