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8日,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市监局、审批局、城管局、住建局和生态环境局印发《扬州市开动物诊所“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现就该《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1、文件出台的目的是什么?
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要求,通过建立部门协同机制、完善线上平台、优化办事模式、统一服务标准等方式,全面实现开办动物诊所“一件事”一次办,积极擦亮扬州“好地方,事好办”政务服务品牌,持续提升开办动物诊所的便利度和满意度。
2、《实施方案》主要涉及对象?
全市开动物诊所的自然人、企业
3、《实施方案》涉及哪些内容?
《实施方案》共四部分内容。分别为:总体要求、实施方式、主要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
4、办理开动物诊所“一件事”的具体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线上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申请人也可以直接向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内开动物诊所“一件事”综合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接受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后,对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发放补正通知书;对申报资料齐全或已经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资料的申请,应当当场或在承诺时限内做出受理决定,发放受理通知书;申请事项不属于许可范围或不属于相关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各审批部门分别并联办理相关事项,对不需现场核查的审批事项,及时做出准予许可决定;对需现场核查的审批事项,开展现场检查,对符合相关事项规定要求的或现场检查需整改且整改到位后符合要求的,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对不符合相关事项规定要求,或现场检查需整改但整改后仍不符合相关事项规定要求的,作出不予许可决定。
(4)办结。各审批部门及时反馈办件结果,由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汇总后在承诺办件时限内颁发给申请人。
5、文件实施后,实施结果的公开途径是什么?
实施结果的公开途径包括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及其他途径。
对《实施方案》内容有不清楚和有疑问的,可以向市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与法规处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514-80988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