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在“古城东关帮扶驿站”为群众现场讲解低保、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政策
近年来,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民政局以建设法治民政为目标,着力培养建设法治民政队伍,持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以良法善治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聚焦制度支撑,完善法治体系
做好新时代民政法治工作要坚持改革与法治相统一,广陵区民政局立足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破解社会建设中的制度性难题,推动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用好法治“坐标系”,锚定正确方向。广陵区民政局全面推进民政工作法治化,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民政领域各项改革,做到路径清晰、精准发力,确保改革不偏航、不走样。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
用好法治“压舱石”,推进依法治理。广陵区在推动民政领域法律法规落地落细的同时,配套完善政策体系,让民政服务对象全面依法享受民生权利。在养老服务方面,出台《广陵区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广陵区颐养社区建设总体方案(2020—2025年)》,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在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方面,着眼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及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
用好法治“放大器”,推进依法决策。广陵区民政局出台限额标准以下项目采购管理办法,将重大行政措施、政府采购事项等纳入扬州市公平竞争审查大数据监测评估平台;推动《广陵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纳入区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依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确保科学决策和依法决策。
聚焦源头赋能,构建法治生态
广陵区民政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配强民政执法队伍。广陵区民政局积极培养民政执法人才,扩大民政执法队伍,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定期组织执法业务培训,系统分析民政领域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典型案例及复议应诉应对策略;每年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执法水平。
提升干部法治意识。广陵区民政局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常态化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引导党员、干部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深入开展学法活动,依托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学习《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行政区划管理条例》《江苏省社会救助办法》《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等法规,提升民政干部的法治水平。
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广陵区民政局认真落实普法宣传责任制,依托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民政法规政策。各业务条线在日常工作和检查监管中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如社会组织条线结合“每周一课”等活动,加强政策宣传,提升民政服务对象的法律意识;在东关街道个园社区“党建+社会救助”试点阵地中嵌入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定期由法律服务人员进点为居民开展普法宣传;做好“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对新修改的慈善法进行宣传,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慈善事业。
聚焦规范高效,加强行政执法
广陵区民政局积极引导民政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增强执法素养,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坚持正确的法治观,推动执法要求与执法形式相统一、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增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意识,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试点探索急难救助“先行办”,不再开展申请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审批前公示,进一步解决好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打造老年助餐服务网络,建成老年人助餐服务“中心厨房”12个,日均配送餐1000多份。深化婚俗改革,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荣获“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
有序开展执法检查。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今年以来,对24家社会组织开展检查并进行审计。提升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效能,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和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实施社会组织三年规范化建设行动,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常态化清理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深入推进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
持续提升治理效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始终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谋幸福。如推动“结婚一件事”“身后一件事”“尊老金一件事”“救助一件事”,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更有温度的民政服务。有序开展社会组织“一网通办”登记审批工作,严格社会组织登记审查,依法履行对社会组织的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能。今年以来,共办理社会组织类行政许可123件,其中成立登记15件、变更登记86件、注销登记22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