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将至,新版《江苏省公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殡葬改革新要求、新方向。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围绕公益性公墓供给、推进节地生态安葬等,近年来,扬州坚持系统谋划、高位推动、综合施策,切实保障群众“逝有所安,故有所尊”基本需求,开创殡葬改革工作新局面。
扩大公益性公墓供给
“《办法》共有25条,涉及公墓的规划建设、经营服务、监督管理以及相关活动。”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处长庞庭金介绍,《办法》明确公墓分为公益性公墓和经营性公墓,扩大了公益性公墓供给,满足人民群众殡葬需求。《办法》将公益性公墓从之前限定在农村地区扩大到城市范围,规定公墓分为公益性公墓和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是指以政府调控方式为逝者提供骨灰安葬服务的公共设施;经营性公墓是指以市场调节方式为逝者提供骨灰安葬服务的公共设施。编制殡葬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应当优先考虑公益性骨灰堂以及节地生态安葬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再新增经营性公墓。
推进节地生态安葬
《办法》在多个条款中践行绿色殡葬文明新风,规定单穴墓位占地面积不超过0.5平方米,双穴合葬墓位占地面积不超过0.8平方米,公益性公墓应当使用卧式墓碑。倡导经营性公墓使用卧式墓碑;经营性公墓使用竖式墓碑的,最高不得超出地面一米。新建公墓生态安葬区域占公墓建设用地面积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近年来,扬州实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对自愿选择降解深埋、骨灰撒散等不保留骨灰方式安葬的城乡居民给予1000元补助,对自愿选择壁葬、树葬、草坪葬等节地安葬的城乡居民给予500元/穴补助。
扬州墓园积极响应政府殡葬改革的号召,从2017年开始,推出了0.76㎡、0.46㎡、0.1㎡等多种精致墓型。2020年规划建设的莲瑞园,搭建了壁葬、花坛葬、草坪葬的立体化节地墓型架构。2021年,扬州墓园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推出了扩容性旧墓改造业务。截至2023年2月,已为110户家庭完成了扩容性旧墓改造服务。目前,茅山公墓也推行了此项业务。
丧葬礼俗改革成新风尚
文明、简朴、节约、环保的殡葬礼俗,体现着社会的文明程度和群众的精神风貌。《办法》对祭扫服务进行了专门规定。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传统祭扫节日服务保障,做好卫生防疫、错峰限流、交通疏导、火源管控、祭祀用品管理等工作。公墓单位应当提供高效便捷的祭扫服务,倡导文明、低碳、安全祭扫,推广集体共祭、敬献鲜花、网上祭扫等方式。
自殡葬改革工作推进以来,广大群众殡葬观念持续转变,丧事简办、厚养薄葬等理念被更多群众接受。《办法》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本地丧葬礼仪规范,发挥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组织的积极作用,将防止大操大办、浪费攀比等纳入村规民约,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