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年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2025/08/28 1.1w 阅读 257 点赞

各县(市、区)民政局,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事务管理局, 生态科技新城社会事业局,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各全市性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省民政厅《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苏民规〔2022〕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苏社管〔2024〕15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2025年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一)在市民政局注册登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社会组织:

1、依法成立登记满2年,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

2、评估等级有效期已满,需要重新申报评估的;

3、评估等级在有效期内,获得评估等级满2年,申报更高评估等级的(申请3A级的可不满2年)。

(二)在县(市、区)民政局注册登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社会组织:

1、依法成立登记满2年,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或评估等级满2年,自评达到5A级并有意申报的;

2、获得5A级满5年,需重新申报评估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组织,不予评估:

1、未参加2023年度检查或者未按规定履行2023年度工作报告义务的;

2、2023年度年检不合格或者2022年度、2023年度连续2年年检基本合格的;

3、2024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4、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5、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6、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四)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发生与宗旨严重背离的事件,或者其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以及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取消其评估资格。

二、评估内容

社会组织评估,按照组织类型的不同,实行分类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党建工作、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等。    

参评社会组织结合自身类型和业务情况选择评估指标进行申报。已认定为慈善组织的慈善类社会团体按照《江苏省基金会评估指标(2025年修订)》进行申报。

三、评估权限和程序

(一)评估权限

市民政局负责市级社会组织1A-5A评估和各县(市、区)社会组织5A评估。

各县(市、区)民政局负责所属登记管理社会组织1A-4A等级评估,并对所属申报5A的社会组织进行必要的先期评估后,向市民政局推荐申报。

(二)评估程序

为优化操作流程,结合目前系统功能实际情况,2025年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试点市级社会组织申报5A线上填报,县(市、区)级社会组织申报5A线下提交材料,市级社会组织申报1A-4A可选择线上或线下方式。具体为:

1、市级社会组织线上填报

社会组织对照相应的评估指标进行自评,登录“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在线填报《社会组织评估申报书》,下载社会组织评估承诺书并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至材料目录,提交审核。截止时间为9月20日,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

“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登录方式:“江苏民政网”(网址:http://mzt.jiangsu.gov.cn/)→“办事服务”→“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入口”→“江苏政务服务统一身份认证系统”,以“法人登录”方式进入网上办事系统,选择“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模块→点击“评估申请”办理。后续提交佐证材料:按前述步骤至“评估申请”→点击“修改”→点击“材料目录”上传全部附件材料后提交。

评估在线申报具体操作详见《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操作指南(社会组织)》,可登录“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进入“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模块下载。

2、市级社会组织线下提交

社会组织对照相应的评估指标进行自评,于9月20日前填报《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送至市民政局214办公室,或将申报表签字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gjdjpg@163.com。评估需要提交的佐证材料,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另行通知。

3、县(市、区)级社会组织申报5A

各县(市、区)级社会组织申报5A的,对照相应的评估指标进行自评,于9月20日前填报《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至登记管理的属地民政部门,10月15日前报送佐证材料至属地民政部门初评。各县(市、区)民政局于10月31日前将评估材料及初评结果报市民政局。

四、相关事项

(一)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是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措施,各社会组织要充分认识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对照评估指标和相关要求,积极参与等级评估。

(二)评估将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所需经费完全由扬州市民政局承担,不向参评的社会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三)为进一步减轻社会组织负担,评估相关佐证材料凡能够在江苏省社会组织业务系统中提取到的信息(已在指标中用“*”标记),社会组织无需另行准备。县(市、区)级社会组织申报5A的,由登记管理的属地民政部门统一提供至市民政局。

(四)为进一步做好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第三方评估机构后续将组织开展参评社会组织评估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评估咨询电话:80831885。

附件:1、附件1社会组织评估申报书.docx

          2、附件2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指标(2025年修订).docx

扬州市民政局

2025年8月2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