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拟推荐第五届江苏省“最美社工”参评人选的公示

2023/08/31 1.7w 阅读 528 点赞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江苏省寻找“最美社工”活动的通知》(苏民慈社〔2023〕19号)的要求,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我局拟向省民政厅推荐以下3名同志参加第五届江苏省“最美社工”评选,现予公示:

1、刘  萍 宝应县安宜镇世纪园社区党委副书记

2、马  莹 广陵区汶河街道树人苑社区书记、主任

3、王  静 广陵区东关街道琼花观社区书记、主任

公示期为2023年9月1日-9月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扬州市民政局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须写明联系方式并签名。

联系人:扬州市民政局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卞晓蕾

联系电话:87931213

联系地址:扬州市文昌中路460号

扬州市民政局

2023年9月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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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