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有关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作用,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根据扬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扬民办〔2022〕75号)要求,经社会组织自荐、业务主管单位初审、专家组审核、公示等程序,确定6家市级社会组织列入2022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附件:
2022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docx
扬州市民政局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