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拟认定2022年扬州市示范性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的公示

2023/03/05 4.2k 阅读 92 点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意见的工作要求,推动我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提质增效,市民政局组织开展了示范性社工站推荐申报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扬州市示范性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申报工作的通知》(扬民办〔2022〕71号)要求,2023年2月7日,市民政局组织召开专题评审会,根据评审结果,拟认定以下6家社工站为2022年扬州市示范性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现予以公示:

1、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梅岭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

2、仪征市月塘镇社会工作服务站

3、仪征市刘集镇社会工作服务站

4、广陵区东关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

5、江都区仙女镇社会工作服务站

6、邗江区瓜洲镇社会工作服务站

公示期为2023年3月6日至3月12日。如有意见,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市民政局慈善社工处反映,联系电话:87931213。

扬州市民政局

2023年3月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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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