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江苏省先进社会组织”推荐对象(全市性社会组织)的公示

2022/10/18 1.7w 阅读 500 点赞

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于2022年下半年开展首届“江苏省先进社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根据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首届“江苏省先进社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扬政办[2022]62号)要求,“江苏省先进社会组织”具体条件:

一、党建工作好。坚持党建引领发展,党的建设标准写入章程,党的组织建设到位,党的工作落实到位,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党的政治核心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二、内部治理好。坚持依法自主办会,组织机构健全,领导班子团结,党建、人事、资产、财务、活动等内部管理制度完善,信息公开透明,自身建设规范,内部治理有序。

三、运作机制好。坚持按照章程办事,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健全,决策管理科学民主,业务活动贴近需求,接受监督主动自觉,工作运转规范高效,近3年年度检查合格。

四、功能作用好。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利用自身独特优势,主动参与乡村振兴、长江经济带发展等重大战略,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积极贡献。

五、社会影响好。坚持非营利宗旨和诚信自律原则,模范遵纪守法,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品牌影响力大,社会公信度高,评估等级4A及以上,且获评等级在有效期内。

对照“江苏省先进社会组织”评选条件,经社会组织申报和综合评定,我局拟推荐扬州天海慈善基金会、扬州市太极拳协会、扬州市老年书画家协会3家全市性社会组织为候选对象至“江苏省先进社会组织”扬州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8日至10月24日。如有意见,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我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反映。

联系电话:0514-87340812传真:0514-87340850地址:扬州市文昌中路460号9号楼。

附件:

1、扬州天海慈善基金会简要事迹附件1.docx

2、扬州市太极拳协会简要事迹附件2.docx

3、扬州市老年书画家协会简要事迹附件3.docx

扬州市民政局

2022年10月1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