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我支队宣布对下列外国人所持居留许可作废,相关居留许可在本公告发布10日后作废,非法居留期限从宣布作废决定生效之日起算。
1.持证人:IPATOV PAVEL,男,俄罗斯国籍,护照号码:770192465,居留许可号码为104238303,有效期至2026年7月31日。
2. 持证人:BURNS JOHN MICHAEL,男,美国国籍,护照号码:593172527,居留许可号码为103640027,有效期至2026年4月15日。
特此公告。
扬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