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依法加大个人信用信息应用,打造信用惠民场景。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扬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个人信用分”名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扬州市“个人信用分”名称
二、征集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6日18:00
三、征集要求
1.“个人信用分”名称要求具有扬州地方特色,体现信用元素,原则上4个字以内(如杭州市“钱江分”,无锡市“阿福分”等),作品要求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反映扬州历史文化内涵、城市特质与精神,符合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有利于倡导诚信建设,具有较强的亲和力、感召力,简洁明了,通俗易懂,现代时尚,便于记忆及具有推广意义;
2.“个人信用分”名称应进行相应内涵阐释(如“运河分”。公元前486年吴王夫差在扬州开凿古邗沟,这是中国大运河最早的人工河段,标志着大运河的起源。中国大运河博物馆作为扬州的地标性建筑之一,有利于深刻记忆),要求文字表述完整、言简意赅。
四、投稿方式
扫描文末二维码参与活动,选择允许获取当前地址,输入姓名、手机号、“个人信用分”名称以及内涵阐释,填写提交后,系统后台生成投递序号和时间。
五、评审办法
1.投稿人扫描文末二维码填写“个人信用分”名称及相关信息,1个手机号码只可填写1次;
2.活动主办方组织评审,对所有应征作品的名称及阐释说明进行打分,最终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3.活动主办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获奖者发放奖金。
六、奖项设置及中奖规则
1.本次活动设置优胜奖1名、奖金1000元,入围奖2名、奖金500元;
2.当获奖作品存在重复情况时,以投稿时间最早的为中奖人选。
七、特别声明
1.投稿人所提交作品应为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不可一稿多投,否则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及法律责任由投稿人承担;
2.应征者应在作品征集期间对参与本次活动所提交的、与作品相关的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上述资料或信息;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作品一经采用,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投稿人须保证参赛作品终身不以同一作品形式参加其他的设计比赛或转让给他方。否则,主办方将取消其获奖资格,收回奖金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4.作者自行保存投稿作品原稿,未采用作品不再退还;
5.扬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负责奖金发放的具体工作;
6.咨询邮箱:yzsxyb@163.com(仅答疑,不接受投稿);
7.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扬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