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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将至,市直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看这里!

2026/02/27 1.7w 阅读 405 点赞

资助政策及标准

生活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用于补助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开支,扬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小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初中生根据困难等级,分为一般困难每生每年1250元,比较困难每生每年1600元,特别困难每生每年2000元。

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按照困难等级分别为一般困难每生每年2300元,比较困难每生每年2500元,特别困难每生每年2800元。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2300元。

地方政府特殊困难助学金:学生为民政部门认定的困境儿童、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户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子女,免除社会实践费、伙食费和免校服费各一套。

直学校特殊困难助学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孤儿、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学生父母患重大疾病致贫无法保障学生完成学业、因家庭受灾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学生家庭特别困难无法保障学生完成学业),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视疾病情况及治疗费支出情况给予一次性不超过30000元的特困补助;孤儿、学生父母患重大疾病或因灾因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特别困难,影响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义务教育阶段按每生每月600元给予资助,普高和中职阶段按每生每月800元给予资助,每年按10月计算,直至学生毕业。

资助对象

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含特殊教育)的公办学校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户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等困境儿童,低保边缘家庭子女、支出型困难家庭子女。

2.乡村振兴局原认定的建档立卡家庭子女。

3.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等。

4.因公牺牲警察子女。

5.退役军人事务局认定的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烈士子女。

6.因重大突发意外事件、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

7.其他特殊经济困难家庭学生。

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申请途径

生活补助和国家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进行网上申请,学生或监护人自愿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申请人需对所填信息真实准确性负责)通过平台提交至所在学校。

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登录方式及注意事项:

方式一:进入“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服务通道”项下的“资助申请”;

方式二:打开网页版,登录网址为http://jsxszz.jse.edu.cn/pros/identity/indexgjzz.action

登录时间:请有需要的学生(家长)根据学校通知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申请。

账号及密码:学校会告知登录账号及密码,每位同学登录后都可以重置密码,重置密码后请妥善保存。如若忘记,可点击登录界面的“忘记密码”,通过手机号获取验证码完成重置。如果手机号码有变化,可以联系学校资助工作人员在后台进行更改。

地方政府特殊困难助学金

学生为民政部门认定的困境儿童、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户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子女,填写《扬州市地方政府特殊困难助学金申请表》提交至所在学校。

直学校特殊困难助学金:学生因故需申请特殊困难助学金,填写《扬州市直学校特殊困难助学金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至所在学校。

扬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514-87368393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