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江苏省整改方案》明确的第十一项中涉及的苏隆水泥有限公司、扬州市南洋混凝土有限公司、江苏宝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永顺泰(宝应)麦芽有限公司等4个码头拆除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办法》,现将该问题阶段性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根据交通运输部《港口经营管理规定》,取得内河港口码头经营许可证须办理岸线审批手续。2023年7月调查发现,苏隆水泥有限公司、江苏宝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扬州市南洋混凝土有限公司、宝应县启扬港务有限公司、宝应湖粮食运输有限公司等5个码头未取得岸线审批手续,但宝应县交通运输局违规为其办理港口经营许可证。其中,苏隆水泥、宝运新型建材、南洋混凝土等3个码头未在扬州市内河港总体规划范围内,已纳入扬州市非法码头整治范围,宝应县整治方案明确2022年9月30日前依法予以取缔,2023年4月,宝应县向扬州市交通运输局上报3个码头已于2022年底前完成拆除取缔,但实际还在运营,扬州市交通运输局未到现场验收核实,监管流于形式。永顺泰(宝应)麦芽有限公司码头无任何审批手续,从2005年违规运营至2023年6月。
二、责任单位
扬州市委、市政府
三、重点措施
依法拆除苏隆水泥有限公司、江苏宝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扬州市南洋混凝土有限公司、永顺泰(宝应)麦芽有限公司码头,按照场地清理到位、复绿到位的要求2024年6月底前完成整治。
四、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关停违规码头,规范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五、完成情况
经过整治,苏隆水泥有限公司、扬州市南洋混凝土有限公司2个码头已于2023年7月10日拆除、清理并复绿到位;江苏宝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码头已于2023年7月9日拆除、清理到位,并于2024年4月15日前复绿到位;永顺泰(宝应)麦芽有限公司码头已于2023年7月9日拆除、清理到位,并于2024年5月底前复绿到位。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17日)向扬州市交通运输局反映,联系人:曹骅,电话:80989535。
扬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