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扬州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公布扬州市市区实施市容环卫管理区域范围的公告

2024/04/23 2.0w 阅读 337 点赞

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公布扬州市市区实施市容环卫管理区域范围,详见附件。


附:扬州市市区实施市容环卫管理区域范围

扬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23日


扬州市市区实施市容环卫管理区域范围

一、江都区

仙女镇、小纪镇、武坚镇、樊川镇、真武镇、宜陵镇、丁沟镇、郭村镇、邵伯镇、丁伙镇、大桥镇、吴桥镇、浦头镇建成区。

二、邗江区

双桥街道、邗上街道、新盛街道、蒋王街道、竹西街道、西湖街道全域,甘泉街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维扬经济开发区、方巷镇、槐泗镇、公道镇、杨寿镇、杨庙镇、瓜洲镇建成区。

三、广陵区

曲江街道、汶河街道、文峰街道、汤汪街道、东关街道、广陵新城、广陵经济开发区、广陵食品产业园全域,湾头镇、头桥镇、李典镇、沙头镇建成区。

四、经济技术开发区

文汇街道、扬子津街道全域,施桥镇、八里镇、朴席镇建成区。

五、生态科技新城

杭集镇、泰安镇建成区。

六、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

平山乡、城北街道、瘦西湖街道、梅岭街道全域。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