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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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变更江都区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2020/03/12 2.0w 阅读 176 点赞

江都区人民政府:

经省政府批准,同意将扬州市江都区浦头镇引江新村东野、永兴2个村民小组划入泰州市海陵区行政区域,由泰州市海陵区寺巷街道大王居委会管理。行政区划变更后,江都区行政区域面积1329.29平方公里、人口104.40万人,浦头镇行政区域面积42.39平方公里、人口4.41万人;泰州市海陵区行政区域面积375.31平方公里、人口58.77万人,寺巷街道行政区域面积32.09平方公里、人口4.37万人。

行政区划变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你区要根据《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社会稳定,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促进高质量发展;要按时完成行政区划变更工作和变更后界线勘定工作,及时报告变更工作完成情况。

扬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