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我省贯彻纲要的实施方案要求,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市政府对扬州市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后审核确认的扬州市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第一批,共118个)予以公布。
扬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我省贯彻纲要的实施方案要求,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市政府对扬州市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后审核确认的扬州市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第一批,共118个)予以公布。
扬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