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先进开发园区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2014年,全市各开发园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改革创新、锐意进取、扎实推进跨江融合发展,园区开发开放水平显著提高,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根据《2013-2015年度扬州市开发园区综合考核办法》,经考核评比,决定对下列园区予以表彰奖励:
一等奖 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陵经济开发区
二等奖 维扬经济开发区、高邮经济开发区
三等奖 宝应经济开发区、江都经济开发区、仪征经济开发区
希望受表彰奖励的开发园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加快推进与上海、苏南先进园区及国内外知名企业合作共建力度,不断提升经济综合实力和区域竞争力,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扬州”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扬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