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油气输送管道安全保护的统筹规划、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经研究,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市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研究拟订全市涉及油气管道保护工作的政策、措施。
2、指导和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和驻扬央企、市属企业等开展管道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3、统筹协调管道保护和隐患整治中的重大问题、构建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4、统一组织领导全市油气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部署开展全市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
二、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孔令俊 副市长
副组长:吴顺文 市政府副秘书长
熊佳芝 市安监局局长
范天恩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成 员:郭志咸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房学明 市编办副主任
黄太鹏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市维稳办副主任
周 炜 市安监局副局长
徐 闽 市政法委副书记
高 阜 市财政局副局长
汪庆湖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徐惟涛 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晏 明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吉 琳 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姚江潮 市环保局副局长
李建芳 市规划局副局长
俞长健 市水利局副局长
尹 亮 市卫生局副局长
包荣誉 市质监局副局长
万一芹 市档案局副局长
厉海涛 市法制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市发改委副主任郭志咸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安监局副局长周炜,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市维稳办副主任黄太鹏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总体协调、安全监管、安全保卫等三个专项工作小组。总体协调专项工作小组设在市发改委,负责全市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保护工作沟通协调、规划引导、制度建设等方面工作。安全监管专项工作小组设在市安监局,负责对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督促油气管道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实施涉及油气管道(城镇燃气管道除外)企业安全生产相关行政许可,参与油气管道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安全保卫专项工作小组设在市公安局,负责企业治安保卫和消防安全的日常监督指导,预防、制止和查处危害油气管道设施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参与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
领导小组实行全体会议和办公室会议制度。全体会议由领导小组全体人员组成,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主持,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
领导小组成员调整由各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批准。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