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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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扬州市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5/08/06 4.8k 阅读 192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油气输送管道安全保护的统筹规划、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经研究,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市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研究拟订全市涉及油气管道保护工作的政策、措施。

2、指导和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和驻扬央企、市属企业等开展管道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3、统筹协调管道保护和隐患整治中的重大问题、构建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4、统一组织领导全市油气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部署开展全市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

二、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孔令俊  副市长

副组长:吴顺文  市政府副秘书长

熊佳芝  市安监局局长

范天恩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成  员:郭志咸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房学明  市编办副主任

黄太鹏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市维稳办副主任

周  炜  市安监局副局长

徐  闽  市政法委副书记

高  阜  市财政局副局长

汪庆湖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徐惟涛  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晏  明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吉  琳  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姚江潮  市环保局副局长

李建芳  市规划局副局长

俞长健  市水利局副局长

尹  亮  市卫生局副局长

包荣誉  市质监局副局长

万一芹  市档案局副局长

厉海涛  市法制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市发改委副主任郭志咸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安监局副局长周炜,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市维稳办副主任黄太鹏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总体协调、安全监管、安全保卫等三个专项工作小组。总体协调专项工作小组设在市发改委,负责全市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保护工作沟通协调、规划引导、制度建设等方面工作。安全监管专项工作小组设在市安监局,负责对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督促油气管道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实施涉及油气管道(城镇燃气管道除外)企业安全生产相关行政许可,参与油气管道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安全保卫专项工作小组设在市公安局,负责企业治安保卫和消防安全的日常监督指导,预防、制止和查处危害油气管道设施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参与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

领导小组实行全体会议和办公室会议制度。全体会议由领导小组全体人员组成,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主持,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

领导小组成员调整由各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批准。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1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