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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关于进一步提升开发园区用地质效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2025/01/26 1.6w 阅读 245 点赞

2025年1月,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升开发园区用地质效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文件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我市省级以上开发园区起步早、数量多、发展快,成为支撑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但是,近年来土地资源趋紧、发展空间受限、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逐渐显现出来,难以满足园区高质量发展、发展新质生产力等新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开展各类产业园区用地专项治理”,“健全同宏观政策和区域发展高效衔接的土地管理制度,优先保障主导产业、重大项目合理用地,使优势地区有更大发展空间”。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召开的园区用地专项治理会议提出的工作要求以及市政府办印发的《研究开发园区用地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交办重点事项清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实施意见》。

二、文件出台的依据

1. 《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

2.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化推进产业园用地提质增效的通知》

3.《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产业园用地提质增效2024 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有关政策要求,2024年9月即启动《实施意见》起草工作,为使《实施意见》具可操作性,既能促进开发园区土地资源高效利用,持续优化土地资源要素配置,又能推进存量土地盘活处置,推动资源要素向“613”产业体系集聚,组织赴宁波、苏州、淮安、马鞍山等地开展调研,借鉴学习其他城市在园区质效提升和存量低效用地盘活方面的先进经验及优秀路径,并于前期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管委会及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征求意见,经市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后,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开发园区用地质效提升总体目标

到2029年,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园区盘活存量低效用地3万亩以上,年度存量土地供应占比达60%以上;亩均投资强度、亩均税收较2024年增长10%以上,滚动储备一批300—500亩以存量土地为主的集中连片工业用地。

(二)制定开发园区用地质效提升重点任务

主要明确7项重点工作。

一是梳理存量低效用地底数。逐一甄别确定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制定存量低效用地清查上图导则,存量低效用地清单及数据全面“标图入库”。

二是明确开发园区产业定位。“一园一策”编制园区产业规划,推行“一区多园”“园中园”发展模式,推动相邻产业集中布局、集聚发展。

三是优化开发园区空间规划。合理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设定控制线内工业用地占比下限。减少新增建设用地供应,合理规划存量土地开发序列。园区发展预留弹性空间。

四是推进存量低效用地盘活。各园区分年度制定存量低效用地盘活计划、推进方案。拓宽存量低效用地盘活路径加快盘活。对超期未开发闲置土地,坚决依法收回。

五是统筹新增存量空间利用。注重从单宗地块盘活向片区综合开发转变,每年滚动储备以存量土地为主的集中连片工业用地,实现“地等项目”。

六是严格项目入园标准。分园区、分产业制定投资强度、建设强度、容积率、亩均税收、能耗指标、环境容量等控制标准,作为约束性指标,实行准入管理。

七是推动产城人融合发展。集中规划构建“单元(工业邻里中心)—邻里(邻里汇)”两级服务设施体系,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园区风貌、门户节点及重要形象界面空间打造。

(三)建立开发园区用地质效提升工作机制

主要建立八项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园区规划审查机制;二是建立差别化供地机制;三是建立多模式开发盘活机制;四是建立新引进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五是建立园区用地质效提升综合评价机制;六是建立纪巡联动跟踪问效机制;七是健全容积率提升激励机制;八是健全运用司法仲裁助力盘活机制。

(四)完善开发园区用地质效提升保障措施

一是坚持高位协调推动,市推进闲置低效用地处置协调小组统筹推进园区用地质效提升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难点堵点问题;二是强化属地责任落实,健全属地组织机制,压实园区主体责任,加快推进存量低效用地盘活;三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建立靠前保护干部“白名单”实施制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四、受益受影响的解决渠道

《实施意见》出台后,如有相关诉求,可拨打0514-87339677,将由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回答或受理。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