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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24/02/01 1.4w 阅读 463 点赞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将集中建设管理纳入法治轨道,近日,扬州市政府印发了《扬州市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办法》(扬府规〔2024〕1号,以下简称《办法》)。

问:《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对政府投资工程实施集中建设管理是江苏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要求的重要举措。2023年9月,江苏省政府印发《江苏省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81号),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好第181号令文件精神,规范我市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活动,全面提升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和管理的专业化水平,提高投资效益,防范建设风险,结合扬州市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扬州市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办法》。

问:《办法》制定的主要依据有哪些?

答:一是2017年江苏省政府印发的《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7〕151号);二是2018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印发推进政府投资工程集中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建建管〔2018〕23号);三是2019年6月扬州市政府办印发的《扬州市市级政府投资工程集中组织建设实施办法》(扬府办发〔2019〕52号);四是2022年8月扬州市政府办印发的《扬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非盈利性工程建设项目集中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扬府传发69号);五是2023年9月江苏省政府印发的《江苏省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81号)。

问:《办法》的出台有哪些意义?

答:《办法》的出台将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纳入法治轨道,进一步强化对政府投资工程的集中统一监管,完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组织、监管体系,建立“投资、建设、监管、使用”四权分离、权责明确、制约有效、科学规范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和运行机制,从源头上防治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全面提升市级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质量效益。

问:《办法》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办法》共分4章34条。

第一章总则。包含4条内容,明确了政府投资工程集中组织建设依据、集中建设具体模式、相关部门职责和有关要求。

第二章集中建设的实施。包含18条内容,具体对集中建设实施范围、实施单位的确定方式、集中建设具体操作流程、项目资金管控、竣工验收及移交、集中建设管理费的使用等进行明确。

第三章集中建设的监督管理。包含9条内容,主要对集中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监督管理以及相关处罚规定进行明确。

第四章附则。包含3条内容,主要是明确本《办法》的施行时间,以及规定各县(市、区)、功能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问:《办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办法》规定,所称政府投资工程,包含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等非经营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称集中建设是指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专业单位(以下称实施单位)对政府投资工程按照项目管理层级实施统一专业化管理,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使用单位的组织建设方式;实施集中建设的政府投资工程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办公、技术业务用房以及相关设施工程;教育、科技、民政、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工程;城市道路、桥梁及雨污水管网、园林、绿化等公共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市本级未达到必须招标标准的政府投资工程、单纯信息化改造工程等原则上不实行集中建设。《办法》也明确,集中建设应当遵循投资、建设、监管、使用相互分离的原则,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有机统一,推广智能建造、绿色建筑,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和品质,争创优质工程,为全社会工程建设项目提供示范引领。

问:《办法》什么时候开始施行?

答:《办法》经市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于2024年1月19日印发,自2024年2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