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质量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质量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2022年4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明确了“十四五”期间以及到2035年国家质量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质量强国。2023年3月,江苏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深化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持续深入推进质量强省建设。为深入贯彻《关于深化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围绕“613”产业体系建设,推动产业集群和产业链质量升级,拿出更实举措,凝聚更强合力,全面提升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水平,结合扬州实际,制定《关于深化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意见》分10个部分共31条,10个部分分别为:一、总体要求;二、增加优质产品供给;三、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四、加快服务质量提档升级;五、提升企业质量和品牌发展能力;六、增强产业和区域质量竞争力;七、促进经济质量效益型发展;八、提升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九、提高质量治理能力;十、加强组织保障。
一是在总体要求部分明确关键指标。《意见》明确了到2025年我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产业质量、质量治理的主要目标,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和食品抽查合格率均达到98%以上,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消费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食品抽查合格率均达到98%以上。住建工程材料抽查和实体抽测平均抽检合格率高于95%,水利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达到82分以上。力争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35件,单位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源消耗较2020年下降17%,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全省88),实现全市的综合质量竞争力处于全国、全省前列。
二是在第二到第九部分落实工作措施。第二到第九部分从大力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提升工业品质量、增加优质消费品供给品类、强化工程质量责任落实、提高建筑材料质量水平、提升扬州建造品牌优势、推动生产服务专业化发展、推动生活服务提质升级、推动公共服务质效提升、开展服务品质提升行动、深化质量技术创新应用、提升全面质量管理水平、加强质量信用建设、强化质量品牌建设、提升产业质量竞争力、强化产业基础质量支撑、树立产业和区域质量发展标杆、推进质量发展创新驱动、强化质量发展惠民共享、树立质量发展绿色导向、完善质量基础设施管理、强化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加强质量法治建设、优化质量发展环境、推动质量社会共治提出了共计27条具体工作举措。
三是在附表中明确指标安排。就《意见》中提出的具体工作目标、指标,编制了《扬州市质量强市建设主要工作指标一览表》,共67项,提出了到2025年的工作任务目标,明确了牵头责任单位。
三、保障措施
提出了坚持党对质量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质量督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质量发展委员会统筹协调工作机制,推动将质量强市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促进产业、财政、金融、科技、贸易、环境、人才等方面政策与质量政策协同,以及强化宣传引导等多个保障措施,推动质量强市政策部署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