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农种〔2022〕2 号)、《关于开展全省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的通知》(苏农种〔2022〕5 号)精神,以及省农业农村厅相关条线工作部署要求,为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切实做好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制定《扬州市农业外来入侵植物普查实施方案》《扬州市农作物外来入侵病虫害普查实施方案》《扬州市外来入侵水生动物普查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实施方案》主要包含了工作目标、普查内容、普查年度计划和保障措施等方面,从普查对象、普查方法、普查要求等方面对我市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的推进做出了具体部署。
普查对象。农业外来入侵植物的普查对象是全省所有已经报道的外来入侵植物物种213种(包括农业农村部确定的42种);农作物外来入侵病虫害的普查对象主要是农业农村部制定的《国家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中涉及危害农作物的种类,其中已剔除主要危害林业的病虫和外来入侵水生动物,并增补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和江苏省农业植物补充检疫性有害生物中未列入上述名录的病虫,共计56种;外来入侵水生动物的普查对象为农业农村厅制发的涉及我市外来入侵水生动物物种清单,及我市初步掌握的外来入侵水生动物,共计10种。
普查方法。本次普查采取面上普查与重点调查、部门调查与专家调查相结合,主要通过访问调查、问卷调查、实地踏查、设点详查、标本采集、拍摄照片等方法,对扬州区域内农业外来入侵物种进行全面调查。
普查要求。具体调查方法根据国家、省统一制定及有关专家推荐的技术规范或方法进行。对未知种类委托专家指导组或省内科研、教学单位进行鉴定确认。
三、《实施方案》的普查时间
本次普查时间2022年6月至2023年12月。
四、落实《实施方案》的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负责制订市级实施方案、工作协调、技术培训等,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成立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制定本级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按时序推进普查工作。
二是加强经费保障。本次普查工作经费由各级财政统筹负责,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经费使用监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确保普查工作按质按量完成,经费使用规范、合理、有效。
三是加强质量控制。建立普查数据质量溯源制度,实行信息平台数据采集和审核实名制管理,确保全程规范化管理。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专家对各地普查数据、上报表格、总结报告进行质控核查。各级农业农村局要认真执行质量管理制度,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认真履行保密义务。
四是加强宣传培训。各地要利用互联网、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结合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世界环境日、植保植检法治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咨询,普及外来入侵物种知识,提高全民参与防控的意识。多层次、多形式、多平台开展技术培训,提高基层普查人员识别与防控水平。
对《实施方案》内容不清或者有疑问的,可向市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植物、病虫害)、市畜牧兽医和水产技术指导站(水生动物)进行咨询,电话:0514-80978847(市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0514-80988696(市畜牧兽医和水产技术指导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