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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全市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2022/03/28 6.7k 阅读 232 点赞

2022年3月29日,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2022年全市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现就该《方案》解读如下:

1、文件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为深入推进全市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业执法的效率和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20〕3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2、《方案》主要涉及对象?

全市各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

3、《方案》涉及哪些内容?

《方案》明确了我市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内容和保障措施,对执法主体规范化、执法队伍管理规范化、制度建设规范化、执法程序规范化、执法文书规范化以及执法监督规范化提出了具体要求。

4、《办法》中有哪些干货?

(一)执法主体规范化

一是规范机构设置。各县(市、区)要按照省、市关于政府机构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设置,配齐配强执法人员,明确职责和执法范围,建立健全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机制。集中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权,将分散在相关机构行使的农业行政执法职能,统一划归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行使,由其专职从事区域内的农业综合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

二是明确机构职能。严格按照部门“三定”规定和综合执法机构职责,厘清职责边界,业务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综合执法机构的业务指导,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农业农村领域所有执法职能实行统一综合执法,避免多头执法。实行“局队合一”的县(市、区)执法局(大队),业务科室和执法中队严格“双层组织架构”,确保各执法中队在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调度下,不受干扰,专司行政执法工作。

三是保障工作经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大执法投入,将执法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切实保障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履行职责所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执法办案专项经费。严格贯彻落实“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全额上缴同级国库,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坐支、挪用罚没款项。

四是完善执法手段。积极向上级机关争取建设资金,配齐配全执法人员的执法装备、设施,提高整体“技防”水平。一方面大力开展农业综合执法指挥中心建设,着力解决涉农违法案件投诉举报难、案件查办处理追溯难、结果信息反馈难等问题;另一方面不断优化农业执法终端,充分运用云计算、云存储、大数据等技术,进一步整合农药数据、化肥数据、种子数据、兽药数据、饲料数据、农产品数据、工业许可证数据、法律法规等资源,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构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信息化保障。

(二)执法队伍管理规范化

一是配备专职执法人员。根据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承担的职能,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必要的人员编制,配备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确保业务工作延续性。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和较强的工作事业心及责任心,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的人员充实到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切实把好进人关。

二是规范农业综合执法人员行为。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综合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对拟上岗的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相关的法律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后方可上岗执法。统一工作服装,着装规范、整洁、一致,做到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礼貌待人。外出执法时应佩戴执法证和胸牌,方便群众和管理对象实时监督。在执法过程中应当做到公平、公正执法,严禁粗暴执法,不得使用侮辱性、歧视性语言,不得有饮酒、嬉闹、赌博等行为。

三是完善行政执法人员保障机制。各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要根据行政执法工作的性质特点,对长期在基层和一线工作的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工资、津贴等方面予以保障。

(三)制度建设规范化

各级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部门要建立健全并进一步落实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办案制度、评议考核制度、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投诉举报受理和举报奖励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执法公示、执法统计、重大案件备案、执法档案管理、执法信息共享等制度,确保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树立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四)执法程序规范化

严格依照《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实施行政处罚,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处罚合法适当。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的权益和救济途径要告知到位,各程序环节之间的期限要符合相关规定,涉及行刑衔接的要按相关制度执行。

(五)执法文书规范化

按照《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要求,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和案卷归档,定期开展案卷评查,提高法律文书制作和管理水平。

(六)执法监督规范化

加强监督的内部运行机制,重点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执法办案、执法作风、执法程序、罚没财物的监督。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检查制度、行政执法考评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等,加强监督管理。通过公开执法依据、程序、范围、过程等,自觉接受管理对象、新闻媒体和其他监督部门的监督。

对《方案》内容有不清楚和有疑问的,可以向市农业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514-80988608。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