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
新闻发布新闻发布会

扬州市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2024年版)新闻发布会

2024/07/07 1.7w 阅读 282 点赞


时间:2024年7月8日

地点:扬州市政府主楼一楼会议室

主持人:扬州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政府新闻发言人  刘  庄

发布人:

扬州市司法局局长                     姚爱国

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陈修道

扬州市交通局副局长                   王才林

扬州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刘观清

扬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于  淞


扬州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刘庄:

记者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扬州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为积极营造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探索建立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自2021年开始,已连续4年制定免罚、轻罚、减罚“三张清单”。据统计,去年市级机关共办理免罚、轻罚、减罚案件2.9万余件,涉及企业1.9万余家,共减免罚款1.4亿余元,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放大了法治对营商环境和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助力作用,受到广大企业的欢迎和好评。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5号),为切实保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今年4月份以来,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了《扬州市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2024年版)》制定工作,对去年公布实施的免罚、轻罚、减罚清单进行了修订完善,涉及执法领域从29个扩大到30个,免罚轻罚事项从648项扩大到775项。

为让大家更全面地了解相关情况,我们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的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市司法局局长姚爱国先生、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陈修道先生、市交通局副局长王才林先生、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刘观清先生、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于淞女士。我是扬州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刘庄。

首先,请市司法局局长姚爱国先生介绍我市2024年版免罚、轻罚、减罚清单制定情况,大家欢迎。


扬州市司法局局长姚爱国: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按照市委、市政府《2024年扬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任务清单》(扬发〔2024〕2号)关于“完善免罚、轻罚、减罚‘三张清单’”的任务部署,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了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2024年版)制定工作。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清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5号)提出,“严格规范和有力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强化对违法行为的预防和惩戒作用,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维护经济社会秩序,切实保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行政机关实施罚款等处罚时,要统筹考虑相关法律规范与行政处罚法的适用关系,符合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从轻、减轻处罚或者第三十三条等规定的不予、可以不予处罚情形的,要适用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相应处理。鼓励行政机关制定不予、可以不予、减轻、从轻、从重罚款等处罚清单……”《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制定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科学合理编制免罚、轻罚、减罚“三张清单”,对全市涉企行政执法进一步规范统一,将不予行政处罚和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适用情形进一步具体化、标准化,为涉企行政执法提供遵循,为企业提供“容错”支持,是落实包容审慎监管的一项靠实举措。2024年版免罚、轻罚、减罚“三张清单”的出台,有助于行政机关依法公正高效行使行政处罚权,有助于切实保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有助于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供给。

二、清单的主要内容

《扬州市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2024年版)》包含《扬州市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扬州市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行政处罚清单》和《扬州市涉企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清单》“三张清单”,覆盖市、县、乡镇(街道)三级执法事项,涉及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农业农村、文化市场、税收征管等30个执法监管领域,共775个行政处罚事项。其中,不予处罚373项,从轻处罚341项,减轻处罚61项。

三、清单的主要特色

一是覆盖领域进一步扩大。2024年版清单,对此前已经发布实施的清单进行了更新升级。各部门充分结合免罚轻罚减罚制度的实际执行情况,对原清单进行了调整完善,按照“成熟一批、梳理一批”的原则,进一步扩大了适用领域。具体而言,不予处罚适用领域扩大到30个,新增加了消防救援等领域;从轻处罚适用领域扩大到22个,新增加了消防救援等领域;减轻处罚适用领域扩大到10个,新增加了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等领域。

二是适用标准进一步完善。2024年版清单,贯彻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5号)“坚持公正文明执法”有关精神,对于某种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免罚、轻罚、减罚规则在相关部门法中没有规定的,适用部门法的同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处理,确保过罚相当、法理相融。各行政执法领域结合具体的执法实践,对不予处罚的适用条件进行了细化明确,增加其可操作性;在从轻、减轻处罚两类清单中,重点对不同违法行为适用从轻、减轻处罚的条件、相对应的自由裁量幅度标准,作了进一步完善。此外,清单中引用的所有法律依据,均注明了该法律规范最新一次修正或修订的时间、条款序号以及条款内容,方便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索引对照。

三是涵盖事项进一步拓展。2024年版清单,在层级范围上,涵盖了市、县、乡镇(街道)三级执法事项。在事项总数上,从648项拓展到775项,增长了19.6%,其中,乡镇(街道)行政处罚事项从100项拓展到114项。通过“一把标尺”,确保全市范围内同类案件同样处理,既为一线执法人员提供明确的操作指南,又有助于营造公平公正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我先介绍这些内容,接下来欢迎各位记者提问。谢谢!


江苏省广电总台记者:

请问清单中涉及到市场监管领域的有多少项?今年在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工作方面有哪些新的举措?


扬州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刘观清:

2023年9月30日,扬州市市场监管局正式出台《扬州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办法》(扬市监规〔2023〕1号),并同步出台《扬州市市场监管领域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版)和《扬州市市场监管领域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减轻处罚清单》(2.0版)。

此次发布的扬州市免罚减罚清单涉及到市场监管部门的内容包括83项免罚清单和22项减罚清单,范围涉及到电子商务、广告、反不正当竞争、产品认证、知识产权、食品等诸多领域。在免罚减罚的适用条件上,对于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等情形表述上作了进一步明确,加强了条款适用的可操作性和确定性。

今年扬州市市场监管局在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方面采取了三大新举措:一是编制政策汇编。编制完成《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包容审慎监管政策汇编》,初步形成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政策体系。我局将政策汇编下发到基层,组织法宣小分队走访重点企业进行讲解,通过各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让广大经营主体知晓政策及免罚减罚清单的内容。二是上线合规指导微信小程序。由扬州市市场监管局开发的“法润扬州·市监导航”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小程序已正式上线。涉企法律法规、免罚减罚清单、自由裁量基准等均已输入小程序,经营主体可在小程序中查阅、咨询、预约上门指导等,进一步提高了免罚减罚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三是开展案卷评审活动。扬州市市场监管局已于今年6组织开展了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行政处罚案卷卷宗评审活动,检验免罚减罚清单在基层的贯彻落实情况,不断提高基层依法行政的能力与水平。

今年上半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已办理免罚减罚案件669件,免罚减罚金额5281.91万元,金额同比增长42.1%。


现代快报记者:

请问扬州市税务局如何推行免罚轻罚工作,营造良好税收营商环境支持扬州经济高质量发展?


扬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于淞:

扬州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推行免罚轻罚工作的意见要求,扎实推行免罚轻罚工作。2024年上半年,全系统共办理涉企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4725户次,主要采取了三方面措施:

一是及时响应纳税人诉求。2018年起,我局开始试点实施“首违不罚”,对纳税人部分轻微违法行为及时改正的免予行政处罚。2020年7月《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和2021年税务总局两批次“首违不罚”清单,进一步明确了18项“首违不罚”事项,夯实了我局免罚轻罚工作基础。通过落实普法责任制、提示提醒、自查辅导等措施,引导纳税人缴费人规范纳税申报、发票开具等行为,防范税收遵从风险。

二是严格规范操作流程。加强办税窗口人员的培训辅导,对符合“首违不罚”条件的情形,及时出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年起,上线电子税务局首违不罚处理流程,方便纳税人在线办理首违不罚事项。近年来,全系统首违不罚户数年均万余。2023年起,推行非强制执法方式,对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领用开具等6类涉税事项,采取说服引导、自查辅导等非强制执法方式。

三是强化事后监督检查。定期梳理首违不罚情况,抽取疑点数据进行核实,确保纳税人“首违不罚”应享尽享。完善信用评价机制,引导纳税人及时纠正违规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

下一步,扬州市税务局将坚持免罚轻罚的标准化、规范化运行,严格对照清单条目、适用条件,做到应免尽免;充分发挥“三个清单”应用效能,持续优化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为扬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组织收入,是税务部门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首要之责。支持发展,是税务部门服务经营主体的当务之急。防范风险,是税务部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应有之义。


网易新闻记者:

请生态环境部门介绍一下目前扬州市生态环境领域轻罚免罚工作开展情况及本次发布清单的特色亮点?


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陈修道:

为落实助企纾困政策,助力全市高质量发展,最大限度给予企业整改提升机会,生态环境部门一直坚持推行审慎包容监管,依法依规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从而让执法有“力度”、有“法度”、更有“温度”。对照轻罚免罚清单,2023年,生态环境部门办理免罚案件193件,免罚金额2384.65万元,从轻案件180件,从轻金额722.50万元;2024年1-6月,办理免罚案件50件,免罚金额768.81万元,从轻案件92件,从轻金额392.48万元。

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司法局的指导帮助下,以2023年已发布的清单为基础,结合《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全面梳理生态环境领域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条款,充分结合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实际,进一步细化免罚轻罚条件,研究制定涉企免罚轻罚清单,确定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1条、从轻行政处罚清单7条,全面规范轻罚免罚行为。

本次发布的清单主要特点是:一是免罚轻罚清单涉及违法类型多范围广。主要涉及建设项目管理、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等8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二是创新拓展轻罚适用类型。将企业公开承诺致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情形纳入轻罚清单,对认真兑现承诺、积极改正、加大环保投入、提升管理水平、履行生态损害赔偿义务的企业依法减轻处罚,为企业轻罚免罚创造更多途径;三是体现免罚不免责原则。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人员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过程中,将遵循免罚不免责的原则,督促当事人及时按要求完成整改,既规范当事人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扬州日报记者:

请问市交通运输部门在推进轻微免罚制度过程中有哪些做法,取得了哪些成效?


扬州市交通局副局长王才林:

感谢这位媒体记者的提问。交通运输作为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服务性行业,一直把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出行的需要作为交通人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推进轻微免罚制度的建立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是坚持执法为民服务的现实体现,也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行业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

一是注重学习培训。此次公布的42项免罚清单,不仅对原有清单中法律法规条款修订完善,并且增加了免罚事项,内容涉道路运输、水上交通、港口、交通工程建设等多个领域,要求各单位加大学习培训力度,丰富培训方式,灵活运用线上、线下等不同形式组织学习。强调学习成效,将清单发放至每名执法人员,确保执法人员及时掌握了解工作要求、工作程序,熟知免予处罚适用条件,准确把握行政处罚宽严相济的尺度。要求各单位充分认识《免罚清单》制定的意义,把贯彻落实《免罚清单》列入单位年度执法工作重点内容,统筹执法的“力度”、“温度”和“美誉度”,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升扬州交通运输执法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公信力。

二是注重实施成效。坚持过罚相当、宽严相济。执法人员对符合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在依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的同时,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加强对当事人的普法宣传,并签订《交通运输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告知承诺书》。贯彻落实好《江苏省交通运输领域涉企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第一版)》,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企业,通过批评教育、指导约谈或者书面告知等措施,促进交通运输企业合规开展经营活动。轻微免罚制度实施以来,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已累计办理免罚案件近500件。推进轻微免罚制度有效解决了“执法就是罚款”简单化处理,从源头上减少了行政争议,有利于引导行政相对人树立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实现了刚性制度约束和柔性执法化解的有机统一。

三是注重规范监管。推进轻微违法免罚制度应当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严格执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完善内部流程,严肃工作纪律,落实责任到人,对初次违法行为的确认要认真细致,纠正违法行为要核实确认,内部审批要严格规范。要加强执法监督,严格落实年度监督计划,通过12345服务热线、投诉举报、文书评查等措施广泛收集线索,杜绝选择性执法、不文明执法、消极执法、办人情案,对应罚不罚、应免不免的﹐以及涉嫌违规执法、以权谋私等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下一步,扬州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牢记使命,扛起责任,锤炼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铁军,保障交通运输从业者与企业在良好营商环境和法治环境中健康发展。

最后,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和媒体记者对我市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支持。


扬州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刘庄: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会后,记者朋友们可以就感兴趣的话题向相关部门进一步了解、沟通。谢谢大家!

《扬州市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2024年版)》公开网址为:http://www.yangzhou.gov.cn/yzszxxgk/sfj/202407/3598bc0d5ddd47109948c1f9b493692f.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