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事务管理局,生态科技新城社会事业局,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社会组织:
为持续深化社会组织品牌建设,引导社会组织在保障改善民生、助力社会治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支持社会组织打造品牌项目。经研究,决定举办扬州市第十三届公益创投项目征集活动,面向社会组织广泛征集公益服务项目创意,按照一定标准、程序和要求对立项项目给予资助和能力建设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征集范围
(一)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培育项目:将党建引领融入社会组织培育孵化、能力提升、引导规范,协助市、区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引领区域内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升,培育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品牌,推动党建引领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实施党建为民惠民便民务实项目。(定向支持全市各级登记的枢纽型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孵化基地)
(二)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项目:支持自荐参与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十个一批”创新成果推广点的行业协会商会发挥各自专长和优势,紧扣“十个一批”单点或多点聚力打造,着力形成在本地区、省内乃至全国可借鉴和复制推广的创新成果。
(三)社会公益服务特色项目:围绕乡村振兴、助力就业、社会治理等领域,发挥自身专长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专业化、差异化、个性化服务。
(四)“颐‘扬’享老”为老服务项目:开展为老年人、家庭照护者以及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提供老年认知障碍、老年生活安全等方面的培训指导。
(五)“童享‘扬’光”困境未成年人关爱保护项目:组织志愿者与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开展结对帮扶,定期组织巡访关爱,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困境未成年人提供监护支持、家庭教育指导、学业帮扶、文体娱乐活动、心理健康疏导、安全法治教育等关爱服务。
(六)“‘扬’帆共济 ‘州’到帮扶”特殊困难群体帮扶项目:为全市低收入人口(低保、特困、低保边缘)中严重精神病患者家庭、重残人员家庭、重病人员家庭、多子女家庭(3个孩子及以上)、存在老弱病残等多种困难情形家庭,开展精神慰藉、心理辅导服务。
二、申报主体
(一)项目征集和实施公益项目的主体为经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不包含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且在有效期内,或具有承接市级公益创投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服务经验、且项目合格;
2、2022年和2023年度年检合格,且未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每个社会组织限申报1个项目。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社区社会组织可通过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等具备条件的枢纽型社会组织作为主体申报项目,并由其指导督促项目实施。
(二)社会组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所申报的项目不予立项:
1、三年内在市级公益创投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因自身原因造成已立项项目终止实施的;
2、政府部门或其他社会力量针对同类人群或需求已经提供了相同服务或安排了专项资金和购买服务的。
(三)为引导社会组织强化党建引领,加强品牌建设,对以下社会组织予以加分:
1、获得“江苏省先进社会组织”称号的社会组织均分加2分;
2、成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均分加0.5分;
3、社会组织评估等级3A均分加0.2分,4A均分加0.5分,5A均分加0.8分;
4、编入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的社会组织均分加0.1分。
三、项目要求
项目实施地点为扬州市域范围内,服务对象以本市户籍居民和常住人口为主,服务内容符合本单位业务范围,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社会需求广泛性:项目所涉及的社会需求具有广泛性,在项目实施区域乃至扬州范围内有一定比例的人群存在相同或相似的社会需求。
(二)现实需要迫切性:项目所解决的问题具有明显的迫切性,现行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尚未开展足够的专业服务满足此类需求,亟需公益服务项目的介入。
(三)目标定位公益性:项目服务指向明确,受益群体精准,公益属性明确。
(四)项目理念创新性:项目实施理念、运作模式、参与方式具有创新性。
(五)项目策划科学性:项目策划符合政府相关政策导向,落地性、可持续性和可复制性较强。
(六)实施主体专业性:项目实施团队的主要负责人和核心成员拥有与项目相关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项目执行团队人员配置得力、分工合理且普遍具有较高的专业性,至少应配备一名社会工作师或助理社会工作师。
项目应于2025年10月上旬实施完成,扬州市民政局将对立项项目开展督导和评估。
四、资金安排
本次项目立项和扶持资金分为三档:
A档: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培育、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社会公益服务三类各1个项目,每个给予5万元资金扶持。
B档: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培育、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社会公益服务三类共9个项目,每个给予3万元资金扶持。
C档:资助为老、困境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特殊困难群体帮扶三类共20个项目,每个给予2万元资金扶持。
申报社会组织按项目类别和规模预算,选择相应的资金档投档,预算资金不得超出所申报资金档的上限,超出视为无效申报。具体项目立项和资金分配将结合实际申报情况统筹安排。
五、申报时间
2025年5月16日——2025年6月10日
六、申报方式
申报社会组织按照要求,提供以下材料(一份):
(一)《扬州市第十三届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二)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参与项目的社会工作师或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复印件;
(四)已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附上级党组织的批复证明文件;
(五)其他自愿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等。
社会组织年检结论、评估等级、获评“江苏省先进社会组织”称号、编入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等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由登记管理机关查询核实。
本次活动由扬州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协办。县(市、区)、功能区社会组织项目纸质版申报材料经所在县(市、区)、功能区民政部门审核盖章后统一寄送至扬州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市直社会组织申报材料直接寄送至扬州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县(市、区)、功能区社会组织项目电子版申报材料由县(市、区)、功能区民政部门统一发送至邮箱,市直社会组织直接发送至邮箱。联系人:陈宵雪,联系电话:80831890,邮箱:yzgyy2022@163.com,寄送地址:扬州市国庆路323号扬州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
七、项目评选实施及扶持
扬州市民政局将组织专家组,根据一定的评审规则和要求,对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提出入选项目建议名单,经集体研究后,通过扬州市民政局网站向社会公示,根据公示情况确定立项项目,对项目给予资金扶持和能力建设支持。实施项目的社会组织应严格遵守资金使用相关规定,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扬州市民政局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