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陵区、邗江区、江都区民政局,各功能区相关部门,市区各有关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践行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鼓励老年人社会参与,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经研究,扬州市民政局决定开展2025年度市区老年健康关爱项目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度扬州市区老年健康关爱项目。
二、项目征集范围及内容
2025年度市区老年健康关爱项目征集范围依据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主题而设定,拟征集健康促进、智能运用及防诈骗培训、文体活动、心理关爱、“银龄行动”培育、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大讲堂等6大类,共计30个子项目,合计投入专项资金70万元。具体项目及扶持资金见下表。
项目类型 | 项目数量(个) | 补贴标准(万元) | 扶持金额(万元) |
健康促进 | 8 | 2 | 16 |
智能运用及 防诈骗培训 | 2 | 5 | 10 |
文体活动 | 6 | 2 | 12 |
心理关爱 | 6 | 2 | 12 |
“银龄行动”培育 | 7 | 2 | 14 |
应对人口老龄化系列宣讲 | 1 | 6 | 6 |
合计 | 30 | 70 |
(一)健康促进项目。围绕健康生活方式、慢病防治和管理、老年人营养膳食推介、家庭照护指导等内容,深入社区、医养结合机构举办健康科普讲座,发放宣传手册,开展咨询服务活动。培训不少于4场,合计人数不少于200人;咨询服务活动不少于5场,每场不少于100人。
(二)智能运用、防诈骗培训项目。帮助解决智慧时代老年人遇到的日常难题,重点针对微信聊天、预约挂号、健康扫码、手机支付、网约车出行等老年人常用生活场景,开展运用智能手机培训;面向社会面和养老机构老年人传授防诈骗知识, 增强老年人防诈“免疫力”。每个项目培训覆盖范围不少于5个社区,培训老年人达2000人次以上。
(三)文体活动项目。包括支持市区老年社会团体组织老年人开展户内、户外老年文化体育活动,支持老年社会团体代表扬州参加省内外老年文体比赛、展演活动,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展示扬州老年人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每个项目组织活动不少于3场,参与、服务老年人数不少于300人。
(四)心理关爱项目。针对抑郁、焦虑和老年失智等常见精神障碍或心理行为问题,开展老年人心理状况调查、心理健康评估、心理讲座、心理辅导及干预等关爱服务,每个项目服务老年人数不少于200人。
(五)“银龄行动”培育。按照全国老龄委《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的指导意见》要求,组织老年人以开展智力援助和参与基层治理、社会服务等为内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志愿服务活动。每个项目参与老年人数不少于15人,开展的主题活动不少于3场,相关志愿服务活动得到基层党政组织和单位认可和好评。
(六)应对人口老龄化系列宣讲。组织专家“进社区、进院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养老机构”,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市情教育宣讲活动,每个县(市、区)、功能区至少举办1场,全市举办不少于20场。
市民政局可依据项目申报的实际情况,对各类项目的设置数量和项目扶持资金作适当调整。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主体为:
1.在市区范围内,经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基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从事养老服务的社会企业;
2.应具有专业性,其项目实施团队主要负责人和核心成员拥有与项目有关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
(二)申报主体须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2025年度老年健康关爱项目书》(见附件1,电子版可在扬州市民政局网站下载);
2.在民政、行业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成立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3.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三)申报主体如果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有专职财务会计人员的;
2.有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
3.有专职社会工作师或其他专业职称的;
4.申报项目服务于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的;
5.有开展类似老年关爱活动经历或承担类似公益项目经历的;
6.受到上级表彰的,如获得“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敬老文明号”“颐养示范社区”,省市先进社会组织等荣誉的。
四、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5日18:00,逾期将不再受理申报项目。
五、实施程序
1.申报主体汇总书面申报材料,并请按照打分表序列装订成册(一式叁份),报扬州市民政局老龄办(文昌中路460号)。
2.评审小组对申报项目评审后,择优确定年度老年健康关爱项目,并将评审结果在扬州市民政局网站上向社会公示。
3.公示结束后,对审定项目给予扶持,扶持资金分两批予以拨付(项目正式立项后拨付40%,项目结项后拨付60%)。
六、项目要求
1.项目应体现创新性、新颖性,以往实施过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2.申报项目的预算资金不得超出该类别的项目扶持资金;
3.所有项目均应当于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
项目申报联系人:姚蓓,联系电话87342392。
扬州市民政局 扬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