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更新扬州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 的通知

2025/03/11 2.4k 阅读 481 点赞

各县(市、区)民政局、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事务管理局、生态科技新城社会事业局、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福利中心:

根据《扬州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扬政民规〔2023〕2号)的精神,为做好我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市民政局决定更新扬州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定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主要职责和权限

(一)制(修)订本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相关管理制度;

(二)指导各地民政部门开展一、二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复核工作;

(三)组织实施本市三、四级养老机构的等级评定工作,必要时可组织实施二级及以下养老机构的等级评定;

(四)负责指导开展本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复核及纠纷争议裁定工作;

(五)对下级等级评定机构违反规定评定的结果提出纠正意见;

(六)对各地民政部门开展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信息进行归集备案;

(七)组织实施对全市等级养老机构的抽查复核工作,每年抽查复核比例不低于当年评定机构总数的10%;

(八)建立和管理评定专家库,对评定专家开展培训工作;

(九)制作和核发三、四级养老机构的证书、牌匾。

(十)其他相关工作。

二、组成人员

主  任:刘爱萍 市民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主任:朱传英 市社会福利中心主任

周  丹 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处长

委  员:田瑾瑾 市养老服务质量指导中心主任

肖  虎 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三级主任科员

吴宝杰 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副科职干部

管  洁 市养老服务质量指导中心工作人员

评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市养老服务质量指导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市养老服务质量指导中心主任田瑾瑾兼任,负责评定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市本级评定委员会工作。

扬州市民政局

2025年3月1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