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办事类-居住证关于对SIDIQOVA SHUKRONA所持居留许可宣布作废的公告 2026/02/05 1.4w 阅读 361 点赞 查看原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我支队宣布对下列外国人所持居留许可作废,相关居留许可在本公告发布10日后作废,非法居留期限从宣布作废决定生效之日起算。持证人:SIDIQOVA SHUKRONA,女,塔吉克斯坦国籍,护照号码:403173241,居留许可号码为104243909,有效期至2026年9月17日。特此公告。扬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2026年2月6日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办事类-居住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