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
生活办事类-居住证

关于对ESSAFI ALAE等4人所持居留许可宣布作废的公告

2026/01/26 1.2w 阅读 497 点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我支队宣布对下列外国人所持居留许可作废,相关居留许可在本公告发布10日后作废,非法居留期限从宣布作废决定生效之日起算。

1.持证人:ESSAFI ALAE,女,摩洛哥国籍,护照号码:BG9731365,居留许可号码为104256597,有效期至2026年7月31日。

2. 持证人:SAMADZODA ABDULHAMID,男,塔吉克斯坦国籍,护照号码:404429401,居留许可号码为104243744,有效期至2026年9月20日。

3.持证人:LIHAN LIAKAT RAHMAN,男,孟家拉国国籍,护照号码:A16647049,居留许可号码为104243843,有效期至2026年9月20日。

4.持证人:BEN SALAH ASSIL,女,突尼斯国籍,护照号码:N593743,居留许可号码为104256701,有效期至2026年10月8日。

特此公告。



扬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2026年1月2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