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城市管家”一体化作业改革提高道路深度保洁水平的实施意见》(扬府办发[2024]30号)于2024年4月25日印发公布。为便于社会公众正确理解,现对其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我市2007年在全省较早推行环卫保洁市场化运作机制,逐步形成了以市区道路(街巷)清扫保洁、绿化带保洁、“牛皮癣”清除、交通护栏清洗保洁于一体的现行模式。随着我市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提档升级,环卫保洁整体水平与高品质城市环境的需求还不完全适配,环卫保洁制度设计需要更新完善,道路深度保洁作业方式、频次和效果等需要优化提升。为系统谋划推进“城市管家”一体化作业改革,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深度保洁工作,今年2月下旬,市城管局组织人员赴周边城市进行了学习调研,在剖析问题基础上,形成了调研报告,同时起草并提请市政府研究印发了《关于推进“城市管家”一体化作业改革提高道路深度保洁水平的实施意见》(扬府办发[2024]30号)。
二、政策依据
(一)《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二)江苏省《城市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质量标准》
(三)《扬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正文包括4个部分及1个附件。
第一部分“总体目标”:按照“一体化、规模化、市场化、标准化”原则和“一路带两侧,墙到墙、边到边、全覆盖”要求,深入推进道路及其周边公共空间清扫保洁、交通护栏和公厕等公共设施保洁(包括闲置地块整治后管护)、生活垃圾分类与收运、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管理,以及恶劣天气应急处突(暴雨天气及时清理道路下水口垃圾、雨雪冰冻天气及时清理道路冰雪)等“4+1”为主要内容的“城市管家”一体化作业改革,全面实现清扫保洁作业全覆盖、精细化、常态化,更好彰显城市品质和底蕴。
第二部分“实施范围”:市区6个区、功能区建成区内32个镇、街(园区)的“一体化”作业区域,包括所有道路、城市客厅、整治后的闲置地块及周边公共空间。其中:道路按照保洁作业等级划分为一级道路、二级道路、三级道路和小街巷;城市客厅包括瘦西湖公园、三湾片区、古城片区、明月湖、扬州东站、江都水利枢纽周边等。
第三部分“重点任务”:共3项。一是划定区域,整合业务,开展“城市管家”一体化作业改革。原则上面积较小的镇、街(园区)可由2个合并为1个作业片区,面积较大的镇、街(园区)可拆分为2个作业片区。推行“4+1”作业服务,同一片区由同一家企业开展一体化作业。二是明确标准,精细作业,提升道路深度保洁水平。一级道路每日“2洗扫2冲水2清理”,每周1次路面深度清洗,城市快速路每月1次隔音挡板清洗清洁;二级道路每日“1洗扫2冲水2清理”,每月2次路面深度清洗;三级道路每日“1洗扫1冲水2清理”,小街巷以人工保洁为主。“城市客厅”按照“室外环境、室内标准”加强深度保洁。道路保洁后实行尘量抽样检测,暂定一级、二级、三级道路保洁后每平方米积尘负荷重点区域内分别为不超过1、2、3克。三是完善机制,严格评估,提高环卫作业监管实效。市城管局每月、各区(功能区)每周、各镇街(园区)每日对各片区开展检查评估。同时通过信息化监管、社会化参与等机制,确保作业质量。
第四部分“有关要求”:共3项。一是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加强作业联动,三是强化运行保障,分别明确了市、区(功能区)相关职责,以及车辆装备、经费保障等内容。
附件为《扬州市区“城市管家”一体化作业监管评估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评估范围、评估内容及标准、评估方式等。
四、政策适用
(一)适用对象:本《实施意见》适用于市区6个区、功能区建成区内32个镇、街(园区)。
(二)执行时间:本办法自2024年4月2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