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
政策政策解读

《扬州市促进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建设若干措施》解读

2024/03/18 1.4w 阅读 449 点赞

推动文旅业转型升级、消费扩容

为进一步加快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建设,近日,我市出台了《扬州市促进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建设若干措施》,作为配套政策,《若干措施》突出对重大项目、重要载体、重点场景及相关基础支撑的支持,推动我市文旅业转型升级、消费扩容、高质量发展,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国内一流、特色鲜明的旅游目的地。

举措专项政策支持旅游能级提升等7个方面

据了解,《若干措施》包括支持旅游能级提升、品牌载体创建、文旅新场景建设、城市宣传推广、公共服务提质、文旅人才培养和金融赋能文旅企业7个方面、22条具体措施。

【支持旅游能级提升】在国内外知名文旅企业落户、存量资产资源盘活、新增规上文旅企业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支持品牌载体创建】对获评国际、国家级、省级以上重点文旅品牌的载体分别给予相应的奖励支持。

【支持文旅新场景建设】对旅游演艺、特色美食、酒店民宿、精品文创、研学旅游等领域的优质项目予以奖励,并鼓励国有文博场所开发经营性文旅项目,有效激发文旅产业内在动力。

【支持城市宣传推广】进一步加强对大型演出、会展旅游、自主推广、影视宣传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支持公共服务提质】鼓励加强文旅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创国家级儿童友好特色文旅项目,打造“微笑扬州”志愿服务品牌,为境外来扬游客提供便捷高效的支付服务。

【支持文旅人才培养】积极开展文旅领域技能竞赛,对获奖人员予以表彰奖励。鼓励高校毕业生在文旅领域就业创业,不断提高文旅行业专业服务能力。

【支持金融赋能文旅企业】鼓励打造文旅特色基金集群,支持推动文旅企业上市融资,为我市文旅名城建设迈上新台阶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亮点鼓励自主开展文旅宣传推广

在支持文旅新场景建设中,《若干措施》提出,鼓励旅游景区、酒店民宿、街区、集聚区等运营小剧场、沉浸式演出等文旅演艺业态,对市场反响好、演出天数达到一定标准的,给予奖励;放大“世界美食之都”品牌效应,加大市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对美食特色街区载体建设、餐饮老字号创新发展、餐饮连锁经营、美食首店经济、美食消费场景提档升级等项目的支持;鼓励沐浴项目与景区、住宿、餐饮、足艺、演艺等相关业态融合,对发展较好的“沐浴+”新消费场景,加大宣传推介;举办“扬州有礼”文创大赛,鼓励文博、非遗、“老字号”、土特产、A级景区等开展文创IP成果转化,对成效显著的主体予以支持;支持文旅及相关产业融合创新,发展非遗、夜游、研学、红色、沉浸式等文旅新业态项目,对具有较好市场影响力的主体予以支持。

《若干措施》重点对城市宣传推广给予奖励支持。《若干措施》提出,构建“四季旺游”品牌体系,办好文旅主题节庆活动,对游客参与度高、传播成效明显的特色活动予以奖励;鼓励承接或引入大型演出活动,对于单场公开售票1万人以上、市外观众占比不低于30%的市场化营业性演出活动予以奖励;加大游客招徕力度,对招徕成效显著的旅行社等进行奖补;鼓励自主开展文旅宣传推广,鼓励以歌曲、图书、影视、广告、节目等形式宣传扬州城市形象,对市场影响较大的予以支持。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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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