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
政策政策解读

《关于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政策解读

2022/11/28 9.3k 阅读 150 点赞

一、《措施》出台的背景

个体工商户是市场主体中的“绝大多数”,在繁荣经济、稳定就业、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着独特作用。当前,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对于稳经济增长、保市场主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是落实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实际行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个体工商户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积极帮助个体工商户解决租金、税费、社保、融资等方面的难题,提供更直接更有效的政策帮扶;李克强总理今年以来两次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具体纾困举措。省委省政府也多次提出明确要求,吴政隆书记要求加快落实各项组合式纾困惠企政策措施,让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面大量广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更有获得感;许昆林省长要求及时研究制定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政策措施。市委张宝娟书记批示要求“对个体工商户培育发展要进一步重视推进,要研究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意见措施”。

二、《措施》出台的原因

2022年7月市政府批复同意建立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的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决策部署,研究并推进实施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加强部门协作,统筹协调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督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抓好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任务落实,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根据省联席会议的要求,同时结合近年来我市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为了切实帮助全市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市联席会议决定研究出台政策措施。

三、《措施》出台的主要受益对象

《措施》的主要受益对象为全市范围内登记在册、在业的个体工商户。

四、《措施》出台的主要内容

2022年8月29日,召开市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稳经济增长、保市场主体一系列决策部署,明确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审议通过《扬州市关于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该政策措施包括提升准入服务水平、提升市场竞争力、切实降低成本负担、加大服务供给、统筹推进政策落实等五个方面共23条措施,于8月31日正式发布实施,对我市个体工商户未来几年的扶持发展提出了详细具体要求,对个体工商户全生命周期的服务明确了具体部门,解决了个体工商户发展“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五、《措施》出台涉及的主要部门

该政策措施由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定,涉及的主要部门有: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医保局、市金融监管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扬州分行、扬州银保监分局等14个部门。

六、《措施》出台涉及的群众受益点、受益面

1.放宽经营场所登记条件限制。建立经营场所负面清单,在不涉及房屋安全隐患及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影响情况下,支持进一步放宽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场所限制。大力支持社区(村)开展个体工商户集中登记模式,支持社区(村)提供专门场所作为经营场所集中登记点,帮扶个体工商户进驻社区(村)从事居民生活服务业。

2.优化个体工商户注销流程。开通个体工商户登记与税务注销“一网联办”服务,开展个体工商户“1+N”注销套餐式办理试点,实现营业执照和许可证书注销“一件事一次办”。

3.支持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允许前后承接经营双方同时申请办理注销和设立登记,原个体工商户名称可以保留使用。

4.支持发展线上商业模式。支持个体工商户提升网络营销能力,探索应用直播电商、社区电商、社交电商等新兴商业模式,实现线上线下经营融合发展。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为个体工商户开辟绿色通道,放宽入驻条件,帮助入驻个体工商户开展数字化运营服务培训,提升网上经营水平。加快推进道路运输高频服务事项“网上办”“跨省通办”,为道路运输个体经营者提供良好环境。

5.支持提高知识产权运用能力。积极向个体工商户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咨询、专利商标申请注册及相关服务。鼓励和支持个体工商户申请专利、注册商标,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提升市场占有率。鼓励和支持个体工商户运用专利、商标开展质押融资,获取银行贷款。

6.持续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减免收费。引导和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在充分考虑自身工作实际和发展需求的基础上,主动减免部分经营困难个体工商户会费和其他收费项目。严格行业协会商会会费标准制定和调整程序,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规涉企收费特别是“乱收费”行为。(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7.提供更多信用贷款支持。针对个体工商户“无抵押”“轻资产”的特点,运用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银行机构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信贷支持,扩大对个体工商户信用贷款发放。鼓励银行机构严格落实续贷政策,大力推广“随借随还”等循环类贷款产品,提升对个体工商户的金融服务质效。

8.持续降低制度性成本。加大对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稳岗返还、社保补贴等政策支持力度,推动个体工商户以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落实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放开在就业地子女入学的户籍限制。推动降低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房租减免、“六税两费”减免等政策落实到位。

七、《措施》出台后群众何时能受益

2022年8月31日《措施》正式对外发布实施,广大个体工商户开始受益。

八、群众需要通过什么程序受益,需要基层机关做什么

《措施》中的政策措施在广大个体工商户办理相关业务时同步受益。各相关部门的办事窗口已对受益范围、受益条件和程序要求做好了政策扶持具体工作,保障群众受益。

九、群众如果受益受影响,应该找谁来解决

群众如果受益受影响,可以联系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或事项对应部门协调解决。对《措施》内容有不清楚和有疑问的,可以向市市场监管局民营经济发展处进行咨询,电话:0514-89332615。

十、《措施》实施后,实施结果的公开途径是什么

《措施》实施结果通过市市场监管局官方网站对外公开。

扬州市市场监管局网址:http://scjgj.yangzhou.gov.cn/。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