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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中心组织召开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康复病例复合付费政策专场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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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关于扬州市康复病例实行复合付费的通知》(扬医保〔2024〕83号)文件精神,规范康复病例医保支付管理,推动政策精准落地,近日,市医保中心组织召开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康复病例复合付费政策专场培训会。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市本级8家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负责人、康复临床科室业务骨干、病案编码及财务结算人员等参加培训。江都、邗江、广陵等医保分中心派员参与学习交流。

培训会围绕康复病例复合付费政策内容展开系统解读,结合具体案例和实际操作中常见问题进行分析研讨,增强医疗机构对政策的理解和执行能力。会议强调,各定点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政策落实,加强内部培训和临床应用,确保关键岗位人员准确掌握政策要点、规范执行。会议要求各县(市、区)及功能区医保经办(工作)机构要持续推进属地医疗机构的相关培训工作,确保政策在全市范围内有序实施、取得实效。

本次培训切实提升了参会人员对康复病例复合付费政策的理解水平和实操能力,为政策全面落地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市医保中心将持续跟踪政策执行情况,不断优化配套管理措施,积极稳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切实保障参保群众的合法权益。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