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管理局,生态科技新城教育管理中心,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
为深入做好2025年我市中小学宏志班、扬州中学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招生工作,现将相关招生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校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2025年全市中小学宏志班招生工作方案
2、2025年扬州中学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招生工作方案
扬州市教育局
2025年5月15日
附件1:
2025年全市中小学宏志班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任务
全市新招收中小学宏志班20个,其中市直学校6个、宝应县2个、高邮市4个、仪征市3个、江都区1个、邗江区2个、广陵区1个、经济技术开发区1个。鼓励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所属学校招收宏志班。市直高中和初中学校招收宏志班任务分别由扬州市第一中学、扬州市田家炳实验中学承担。各地各有关学校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宏志班招生工作全面高效完成,招收的宏志班学生数要达到所在学校平行班级学生数额,切实推动宏志班教育惠及更多困难家庭的学生。
二、招生规范
各有关学校在宏志班招生工作中要严肃纪律,坚持标准,规范流程,阳光操作,严禁弄虚作假,不得违反《义务教育法》,宏志班招生要面向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宏志班名义举办重点班或变相举办重点班。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招收的宏志班学生须符合《扬州市直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中“特别困难学生”或“比较困难学生”标准并提供相关证明。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宏志班招生工作的过程监控,严格规范程序,实行备案管理,对不按标准举办的宏志班一律予以清理,确保宏志班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管理局、扬州市第一中学、扬州市田家炳实验中学要于2025年8月底前将宏志班招生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三、办学要求
各地各有关学校要加强对宏志班招生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完善落实办好宏志班的思路与措施。各地要加大宏志班资助力度,安排好专项经费,保障宏志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各地专项经费落实情况于9月底前报市教育局财务审计处。各有关学校要落实宏志班教学设施设备,配好宏志班师资,加强对宏志班的教育教学管理,落实资助政策,加强宏志班教师对学生的关爱教育,鼓励宏志班学生奋发进取,全面发展,确保宏志班办学质量。要加大宏志班招生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宏志班办学宗旨、招生政策和扶持措施,确保每位符合宏志班招生条件的学生及其家长知晓。
附件2:
2025年扬州中学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
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计划
今年扬州中学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招生计划为180人,其中面向市直学校和广陵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及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学校招收45人,面向宝应县招收30人,面向高邮市招收25人,面向仪征市招收21人,面向江都区招收35人,面向邗江区招收24人。
二、招生办法
1、面向宝应县、高邮市、仪征市、江都区、邗江区招生:(1)考生及家长登录扬州中学校园网,填报志愿;(2)学生正常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中考;(3)市教育局根据考生志愿,按照分配计划和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时,如计划录满出现同分时,按语数外总分排序,如语数外总分相同,以语数总分排序,如语数总分相同,同分跟进。
2、面向市直学校和广陵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及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学校的招生工作,由扬州中学严格依据考生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