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要出台《市政府关于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心脏性猝死流行病学调查表明,我国心搏骤停发病率为41.8/10万,年发病超50万人。早期除颤作为心搏骤停患者救治生存链中的关键一环,在人口流动量大、意外发生率高的公共场所安装自动体外除颤器(AED)能够有效抢救发病人群。《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和《江苏省院前医疗急救条例》都对公共场所、重点单位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设施提出了明确要求。我市AED投放总数还比较少,部分重点公共场所投放不到位,缺少统一规划和统筹管理。《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和管理要求,建立多部门协调工作机制,保障重点单位、公共场所AED的配置使用,持续提升城市品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管理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的配置管理,遵循政府统筹、科学布局、属地管理、社会共建的原则。
三、哪些公共场所应当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
机场、长途汽车客运站、火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养老机构、学校、旅游景区等场所,应当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并定期维护。鼓励其他重点单位、公共场所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
四、怎样才能快速找到自动体外除颤器(AED)?
我们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快速寻找AED:
1、微信小程序搜索“AED”大写字母就会跳出“AED设备导航”字样,点击“AED设备导航”就会自动跳出AED地图,导航去最近的AED投放点。
2、拨打“120”,告知需求后工作人员在派出救护车的同时会电话指导报警人去最近的设备投放点取得设备。
五、《办法》中提到的自动体外除颤器应该如何使用?随时可以取用吗?
AED操作简单,根据厂家设备不同,只需要3-4个步骤,每个步骤之前都有语音提示,大部分经过简单培训的市民都可以完成操作。公共场所AED不上锁,24小时均可取用,群众可以通过AED地图随时查询附近AED的可使用时间和状态,必要时可以拨打120获取帮助。
六、哪些机构可以提供自动体外除颤器及相关急救技能的科普和培训?
卫生健康部门、红十字会应当开展急救培训,宣传普及急救知识,增强公众使用自动体外除颤器参与急救的意识和能力。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使用自动体外除颤器和相关急救知识技能的公益宣传。
七、使用自动体外除颤器救人是否存在法律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使用自动体外除颤器救人符合本条规定。
八、《办法》会给群众带来哪些好处?
《办法》的出台可以进一步规范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在公共场所的配置和管理,老百姓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够更容易地找到并使用AED设备,同时通过鼓励AED在公共场所的投放和公益急救技能的宣传培训,可以让更多人认识AED,学会AED,在关键时候可以及时取得并敢用AED去挽救更多心搏骤停患者的生命。
九、自己单位自行购买的自动体外除颤器要纳入政府统一管理吗?
公共场所配置的自动体外除颤器应当纳入本市急救资源体系进行统一管理,并接入全市自动体外除颤器信息化管理系统。
十、公共场所的自动体外除颤器如何维护管理?
配置单位应当定期检查自动体外除颤器,开展维护保养,确保自动体外除颤器正常工作。按要求安排人员参加自动体外除颤器使用、维护和相关急救知识技能的培训,受训人员应当定期参加复训。
十一、如果发现自动体外除颤器的位置被遮挡、定位不准确怎么办?
自动体外除颤器附有操作流程、注意事项、联系人方式等内容,如果发现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的位置状态和地图定位存在问题,可以拨打联系人电话进行反馈或者直接致电市急救中心:0514-80361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