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出台的背景是什么?为什么要出台这个文件?
为积极应对疫情新变化、新冲击,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稳定经济33项一揽子政策措施、“苏政40条”和“苏政办22条”文件精神,4月1日,扬州市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4月19日,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结合疫情出现的新变化,在“苏政办22条”补充政策基础上,扬州市发改委会同各相关职能部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助企纾困稳定经济增长的补充意见》,并征求了市各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功能区以及公众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形成了“16条补充措施”,进一步帮助广大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提振信心、稳定预期,着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
2、文件中主要受益的对象是谁?
广大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3、文件中有哪些干货、特点?
“16条补充措施”拓展了“扬州惠企40条”的细化落实措施等,针对性更强,政策力度更大。具体来说,包括:
一是涉及行政减免税费类的政策8项,分别是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征“六税两费”政策,对这些主体,按照税额的50%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免租赁公有住房的房租(在原有政策基础上,按50%比例顺延6个月,并增加后续协商缓交条款);按现行标准的80%减免水土保持补偿费、水资源费等;免交建筑施工保证金(免交1年,并可以使用保函代替保证金);对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新购置的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减半收取特种设备检验费;减免欠费违约金;缓交养老保险、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等。
二是涉及财政奖补类的政策有4项,分别是给予见习生就业补助、给予物流和商务服务业专项补助、给予知识产权维权补助、给予出租车补贴。《补充意见》提到,对疫情期间稳定全市产业链供应链作出贡献的规模以上物流企业,安排300万元服务业专项资金,用于物流企业纾困解难;安排500万元服务业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重点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商务楼宇内的中小微困难企业。同时,将统筹中央财政下达的2020年度出租车油价补贴资金中涨价补贴的60%,支持出租车行业疫情防控和稳定发展。将2015—2020年出租车油补退坡资金结余部分用于支持出租车行业疫情防控、巡游车和网约车融合、出租车行业设备更新等方面。
三是涉及企业让利惠企的政策1项,通信运营商向服务对象的费用减免。
四是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改善服务的政策3项,分别是保障物流畅通、信用修复缩短时间、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例如,对受疫情影响产生的轻微失信行为实施信用豁免,及时指导各类失信主体开展信用修复,信用修复初步审核时间缩短控制在0.5天以内。
4、文件主要涉及哪个机关,有没有其他机关?
本实施方案主要涉及市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税务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国资委、机关事务管理局、总工会、住建局、公安局、交通局、供电公司、司法局、供销社、水利局、通管办等部门。
5、群众受益点、受益面在什么地方?
群众主要收益点在十六个方面。一是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征“六税两费”政策。二是对承租市、县(市、区)公有房产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减免3个月房租(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减免6个月)的基础上,顺延6个月按50%比例缴纳房租。鼓励和倡导非国有物业业主与租户共克时艰,协商免租、减租和缓租。三是按现行标准的80%收取水土保持补偿费、药品再注册费、医疗器械产品变更注册和延续注册费,对水资源费省级部分减按80%收取,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标准下调20%。四是对受扬州市政府表彰的建筑施工企业,免交1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鼓励使用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代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工程款履约保障金。五是对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新购置的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企业可按季度享受优惠,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按规定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六是减半收取餐饮住宿企业的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收费。七是对受疫情影响的市场主体欠费不停水、不停电、不停气,经申请审核通过后减免在此期间产生的欠费违约金。八是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行业,实施阶段性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继续实施阶段性缓缴失业和工伤保险费政策,范围扩大至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行业。九是对符合条件的地区,2022年底前继续向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根据国家和省部署,允许具备条件的地方再拿出4%的失业保险基金结余用于职业技能培训,并向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就业见习基地,及时兑付就业见习补贴资金,对留用率达50%以上的,每留用一人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补助。十是对疫情期间稳定全市产业链供应链作出贡献的规模以上物流企业,安排300万元服务业专项资金,用于物流企业纾困解难;安排500万元服务业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重点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商务楼宇内的中小微困难企业。十一是在国内外知识产权纠纷中获得胜诉或和解的在扬企事业单位,给予实际维权费50%且最高不超过30万元补助。十二是着力保障疫情期间物流畅通,落实点对点运输和全过程闭环管理要求,通过提前申报、货到放行、抵点直装等措施简化申报单证,最大限度减少货车滞留时间,保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十三是统筹中央财政下达的2020年度出租车油价补贴资金中涨价补贴的60%,支持出租车行业疫情防控和稳定发展。将2015—2020年出租车油补退坡资金结余部分用于支持出租车行业疫情防控、巡游车和网约车融合、出租车行业设备更新等方面。十四是对于2021年下半年和2022年新落户的企业,扬州电信、扬州移动、扬州联通免费提供2年云电脑、远程办公和移动办公服务,免费提供3个月上网专线、语音固话(集团内免费通话10000分钟)、云存储等信息化服务。对新落户企业办理的专线业务,减半收取首年费用;对企业所属员工工作手机及家庭宽带服务费用予以减半。十五是对受疫情影响产生的轻微失信行为实施信用豁免,及时指导各类失信主体开展信用修复,信用修复初步审核时间缩短控制在0.5天以内。十六是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公开减轻处罚、不予处罚事项目录清单。对各类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问题,采取行政约谈方式,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引导市场主体自我纠正;谨慎采取停产整顿等措施,对首次发生、违法行为轻微,无主观故意、发现后及时整改、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联动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行为。
6、群众什么时候能够受益?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未特别注明时限的,有效期至2022年底。
7、如果不在这个时间段,群众是否有其他受益渠道?
“16条补充措施”,系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的阶段性政策,未特别注明时限的,有效期至2022年底。
8、群众需要经过什么程序受益?需要基层机关干什么?
本实施方案印发后,各地各部门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届时将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媒体平台对政策的具体实施细则进行公布,群众要配合相关部门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9、如果受益受影响,应该找谁来解决?
各政策涉及部门负责本部门相关的政策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中有详细分工。
10、文件实施后,实施结果的公开途径是什么?
通过政策相关部门官方网站或政府官方媒体平台对外公开。